50年代,大批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把大好的青春年华消磨在了乡村,把知识埋进了土地。那个年代,有人因为“成分不好”,即使能力出众,也得不到重用,甚至找不到工作。也有人因为恢复高考考上大学,从此迈上了完全不同的人生轨迹。
在那个大时代下,大家都差不多,没有显而易见的贫富差距,没有什么公众效应,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焦点,每个人都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每个人都只是一个小人物,生活着自己的生活。
《芳华》就是一部讲述那个年代故事的小说,讲述了大时代下小人物们的故事,讲他们的青春岁月,讲他们最终逃不过的命运。
作者严歌苓是一位美籍华人,好莱坞专业编剧。他是张艾嘉执导的《少女小渔》编剧,他是张艺谋电影《金陵十三钗》的编剧、他是陈凯歌电影《梅兰芳》的编剧,他是《陆犯焉识》、《小姨多鹤》的作者。
喜欢严歌苓的文字,他的小说不会读过就忘,而是读过以后会在心里生根发芽,留下久久的回响和满满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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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两个主人公,刘峰和小曼,看似没有关系的两个人发生着一次又一次的交集。
刘峰对所有人都好,他不懂得拒绝,不懂得说不。他善良,聪明,勤劳,他帮人打沙发,他帮女生抄跟头,他帮人挑水,就连吃饺子都是挑破皮的吃。只要别人开口,他一定帮忙帮到底。他对别人的好甚至是一种讨好。那几年,他拿了所有能拿的奖,各种标兵、模范,他是全军区的宠儿。他以为用尽全力的讨好换来的至少会是人们的优待。但是站的有多高,摔得就有多重。人们把他奉为神,神不可以有七情六欲,神不可以做人做的事,神只能高高在上。一旦他做了不符合人们心中对神的想象的事情,他就被彻底毁了。
因为向自己爱慕的女孩表白,有了一场莫名其妙的“触摸事件”,从此他的人生从神坛跌落谷底,再也没有翻过身来。
相对于神坛上的雷又锋,何小曼一直是个被边缘化的人物。没有女兵会跟他分享零食,没有男兵愿意和他搭档跳舞,大家嫌弃他是“馊”的,嘲笑他内衣里的海绵垫。从家里的“拖油瓶”到文工团的集体嫌弃。母爱的极度缺乏,集体关爱的极度匮乏,让他一直有一种植入骨髓的自卑。
印象最深的是他带着馒头回宿舍,然后掰成小块一块一块吃,因为女兵们爱吃零食,大家总是互相分享零食,可他从来没有,没有家人给他寄,也没有人愿意和他分享。他只能从食堂带走馒头再掰成小块吃,这样她就和别人一样有零食吃了。
母亲的红色绒衣,那么好看,小曼那么喜欢,可嫁了人的亲妈就变成了后妈,对她的母爱吝啬到几乎没有,即使他把毛衣拆了染了,还是在被母亲看出来以后痛骂一场,抢了回去。每一段都那么让人心疼。
那是他们的青春,是他们本应最骄傲,最张扬的年纪,却经历了最残酷的事情。看尽了世态炎凉,看清了人性凉薄。刘峰在人生巅峰一下子跌倒了谷底,这一跌,跌没了他所有的自尊,跌没了他对美好生活的所有追求和向往。
也是这一跌,让小曼第一次觉得他们之间是平等的,让他们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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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刘锋被调到伐木连,战斗中失去了右臂,那个魁梧能干的雷又锋没有了,那个标兵刘峰没有了,有的只是一个伤残的转业军人,做生意失败,女朋友跟人跑了。
这时候的小曼在部队大放异彩,因为救下伤员被评为先进,参加各类宣讲活动。也许是因为他的母亲,也许是因为女兵们,又或许是因为组织的冷落,小曼的心始终是凉的,突如其来的表彰不能捂热他已经冰冷了二十几年的心,只给他造成了更大的伤害,巨大的内心冲突让他濒临崩溃,住进精神病院。
每一次的人生转折,他们都会出现在彼此身边,也许是因为同命相连,也许是因为他们共同的自卑,也许是因为他们看透世态炎凉的惺惺相惜。这是他们的第二次交集,对小曼来说,短暂且虚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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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后来,几十年过去,青春不再,大家都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刘峰患上了肠癌,把自己裹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就是那个时代大多数人的样子,老实、善良、真诚、怕麻烦人,他好的时候希望帮助所有人,他不好的时候希望所有人都找不到他。
为了离刘峰近一点,小曼照顾了一个独身老人多年直到他去世,也以朋友的身份陪刘峰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程,完成了对他最后的守候。两个被世界遗忘的人抱团取暖,这是他们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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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是个悲剧式的人物,那一次“触摸事件”是刘峰生命的转折点。他的悲剧正是因为他的正直。
丁丁完全接受不了刘峰对她的爱,郝淑雯问:“干事和参谋爱得,刘峰怎么就爱不得?”可偏偏林丁丁觉得:“他……就爱不得。”他是圣人啊!圣人怎么可以爱人呢?正是他的正直让他远离了人们对平常人的认知,忽略了他也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热血方刚的青年人。
刘峰的悲剧在于他的善良,他帮人打沙发,帮人抄跟头,别人做不了的事,他来做。别人不喜欢做的事,他来做。别人都不做的事,还是他来做。他帮了所有人的忙,唯独没有帮自己的忙。
如果说平时的刘峰都是在为别人而活,那么只有碰到丁丁的那一刻,他是在为自己而活。
只是善良的人活的大都憋屈,就像郝淑雯说的,好人,都没好报。
刘峰的悲剧还在于那个时代,萧穗子说,那是个背叛的时代。荒唐的是时代,丑恶的是人性。
郝淑雯说,我们当时怎么那么爱背叛别人?怎么不觉得背叛无耻,反而觉得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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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是个真正的好人,是那个时代特有的典型,也是那个时代注定的悲剧。他笃定的相信平凡的意义,时刻为别人着想,时刻为他人服务,得到的却只有背叛。
只有小曼,一个从不曾被善待的人,才能识得刘峰的善良,珍惜刘峰的善良。只有小曼,一个一直生活在集体边缘、始终被冷落的人,才能体会背叛的残忍,明白平凡的意义。
书里说,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似乎刘峰的一生没有被埋没在平凡中。
时光纵横,芳华已逝。走过青春,才理解平凡的意义。谁的青春里不曾爱上过一个“坏人”。谁的青春里不曾拒绝过一个“好人”,谁的青春不曾经历过背叛。生命是一场未知的旅程,当现在变成曾经,当刻骨铭心变成淡淡回忆,我们才能更坦然面对人生,才能更加珍惜拥有。
珍惜时光,善待他人,也善待自己,才不枉我们走过青春,芳华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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