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M、事件
问答
1. dom 对象的 innerText
和 innerHTML
有什么区别?
-
innerText,输出/更改纯文本
-
innerHTML,不仅可以输出/更改纯文本,还可以输出/更改DOM节点树
2. elem.children
和 elem.childNodes
的区别?
-
elem.children,输出父节点包含的子节点组成的类数组
-
elem.children,输出父节点包含的所有元素(包括空格、换行、文本、子节点)组成的类数组
3. 查询元素有几种常见的方法?
- 下面的方法里面的参数都是字符串:
- getElementById()
通过 id 查找。返回值为单个元素。 - getElementsByClassName()
通过 class 查找。返回值为类数组。 - getElementsByTagName()
通过 tagname(标签名字) 查找。返回值为类数组。
- 下面的方法通过** CSS 选择符**查询:
- querySelector()
返回与该模式匹配的第一个元素,如果没有,返回 null 。 - querySelectorAll()
与上类似,返回一个 NodeList 对象(与该模式匹配的所有元素)(类数组),如果没有,Nodelist 为空。
4. 如何创建一个元素?如何给元素设置属性?
- 创建元素
document.createElement('Tagname') - 设置属性
setAttribute(‘属性名’, ‘属性值’)
tips: 不规范的属性名也能够被设置。
5. 元素的添加、删除?
- 元素添加
appendChild(要添加的节点) tips: 在末尾添加
insertBefore(要插入的节点, 作为参照的节点) - 元素删除
appendChild(要插入的节点, 要替换的节点)
removeChild(要移除的节点)
6. DOM0 事件 和 DOM2 级在事件监听使用方式上有什么区别?
- DOM0 事件监听器无法处理多个事件(当在同一个元素上再添加一个监听事件时会覆盖之前的事件方法),DOM2 级事件监听器可以处理多个事件(事件列表)。
- DOM2 级 (addEventListener()) : 可以选择在捕获阶段触发事件或者在冒泡阶段触发事件。DOM0 无法选择。
- DOM0 不存在兼容性问题,DOM2 在 IE8 之前不支持。( IE 使用attachEvent(‘click’, func) )
7. attachEvent
与 addEventListener
有什么区别?
-
attachEvent
是老版本IE浏览器上监听事件的方法,接受两个参数,第一个参数是事件类型,格式为”on+type”(onclick),第二个参数是事件处理程序函数。事件处理程序只能发生在冒泡阶段。 -
addEventListener
是现代大多数逐渐主流浏览器(Chrome,firefox,safari)监听事件的方法,接受三个参数,第一个参数时事件类型,格式为”type”(click),第二个参数是事件处理程序函数,第三个参数是布尔值,默认为false(冒泡事件),true为捕获阶段事件。
8. 解释 IE 事件冒泡和 DOM2 事件传播机制?
- IE事件冒泡:事件由触发元素所在的具体节点开始,逐级向上传播,直至html根节点。
- DOM2事件传播机制:DOM2事件传播机制属于DOM事件流(DOM2级事件规定事件流包括三个阶段,事件捕获阶段,处于目标阶段,事件冒泡阶段,首先发生的是事件捕获,为截取事件提供机会,然后是实际目标接收事件,最后是冒泡阶段),并且第三个参数可以设置事件触发时是捕获阶段或者冒泡阶段。
9. 如何阻止事件冒泡?如何阻止默认事件?
- 阻止事件冒泡:
- event.stopPropagation()
- IE: event.cancelBubble=true ( 这里默认为 false )
- 阻止默认事件:
- event.preventDefault()
- IE: event.returnValue = false ( 这里默认为 true )
代码
1. 要求:
- 当点击每一个元素li时控制台展示该元素的文本内容。不考虑兼容
2. 补全代码,要求:
- 当点击按钮开头添加时在
<li>
这里是</li>
元素前添加一个新元素,内容为用户输入的非空字符串;当点击结尾添加时在<li>
前端6班</li>
后添加用户输入的非空字符串. - 当点击每一个元素li时控制台展示该元素的文本内容。
3. 补全代码,要求:
- 当鼠标放置在li元素上,会在img-preview里展示当前li元素的data-img对应的图片。
4. 实现如下图Tab切换的功能
JSBin_代码地址_方法 1
JSbin_代码地址_方法 2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