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老师四十来岁,中等身材,走路的姿势晃晃悠悠,好有点外八字,说话声音爱拖长腔,眼睛习惯斜视别人,一副桀骜不驯的形象。开堂第一课,也不介绍自己,更无其它煽情的言语,直接开口道:来,大家猜个谜语——哨子响了。董晓明一阵发懵,还没明白啥意思,但见其他人纷纷举起右手。郑先生随手一指王俊,王俊响亮的答到:集合!郑先生反手在黑板上潇洒的写下“集合”二字。斜视全班一眼,仰着头说道:今天我们就讲集合。
郑先生讲课比较干脆,教风洗练,从不拖泥带水,课堂知识一遍就过,绝不重复第二遍。所以,听课的学生会的也就会了,不会的也就越来越不会了。解答学生问题,也是这种作风,只讲一遍,然后扭头就走。看起来很酷的样子。他特别不能容忍脑子笨的学生,他以为自己已经讲清楚的问题,如果你还不懂,他就很不高兴,一脸嫌弃的表情,冷着脸甩下一句:你自己再好好想想。就不再搭理对方。偏偏田兴同学特别爱提问,且脑子也不灵光,但是求教态度很执着,不管先生啥态度,他都不在意,被老师抢白几句后,只是嘿嘿一笑,然后接着求教。几次较量下来,郑先生对田兴态度大变,眼里反而流露出喜悦之色,并且开始在课上表扬田兴,夸他学习态度认真。
他毫不掩饰自己对聪明学生的偏爱,成武英初中时在六班,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升入高中后,课堂上回答问题快速准确,但也活泼好动,上课时经常随意插话,插科打诨是家常便饭,卖萌抖机灵更是乐此不疲。憋的老师常常被他的话唠整得很无奈。唯有郑先生特别受用,无论成武英说出多么离谱的话,他都不生气,反而乐呵呵的说:我就喜欢这种嘎小子,真她妈聪明。说这话时,他眼神里满是爱怜和欢喜。
董晓明并不是那种脑子灵光的学生,从小学到初中,数学成绩一直差强人意。刚开始很想学好数学,也问过郑先生两次问题,遭到白眼后就不敢再问了。并且,他也觉得郑先生看他的眼神很冷漠,已经把他归入笨学生的那个行列,想学好数学不仅是技术问题,首先还是个勇气问题,他到底不如田兴那么执着,到期中考试时,数学已经不及格。
旁的功课还有理化生,化学和生物倒不难学,董晓明虽然学的不太好,但至少也能考到七八十分。物理就不行了,高一学力学,他简直想听天书,一点都听不懂,结果自然也是考试不及格。
期中考试以后,董晓明对自己的学习开始丧失信心。最初的豪情壮志在一点点磨灭。倒是在追逐时尚和虚荣的道路上一路高歌。
他开始注重穿衣打扮,他很羡慕赵丰年穿的筒裤,他也喜欢成武英穿的塑料底鞋子。他向母亲闫英抱怨自己穿的衣服太旧,他穿着父亲遗留下来的旧衣服,感觉既土气又难看,他为此感到难堪。母亲在他的软磨硬泡之下,为他扯了一块的确良不料,央人剪裁了一身新衣。上身是一件浅灰色夹克衫,下身是青色筒裤,还买了塑料底条纹鞋。他穿在身上,顿觉神清气爽,走路也飘飘然。走在众多女生和农村同学的面前,感到很有面子,自我感觉良好。他觉得,首先从衣着上已经打败了不少对手,他已经接近了少爷派,像一个标准的城里人,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优越感,并为此沾沾自喜。
课余时间,他乐于跟着“少爷帮”玩耍,从言行举止上积极向他们靠拢,以此显示自己属于那个派系。他和陈星田走得很近,陈兴田的老爹也是局长,他并不像赵丰年那样张扬,脾气比较温和,学习成绩也不好,但他喜欢文学,看的书也挺多,对人情世故有自己的看法。两个人在一起很投缘,放学后两人喜欢扎在一起闲聊胡侃。董晓明从他那里获取到许多新鲜的知识,这种知识是他本来的生活圈子里无法了解到的东西。诸如最新的文学思潮,以及大人世界里的人情世故等等,他的思想比董晓明要成熟很多。两个人都喜欢音乐,陈兴田向他推荐王洁实、谢莉斯的歌曲,他说他们的校园歌曲是最流行的音乐。之后很长时间董晓明一直在收音机里捕捉那种声音。夏天的夜里,他坐在屋外乘凉,手里摆弄着收音机残破的躯壳,在天上繁星的陪伴下,忍耐着掩蔽在嘈杂混乱的无线信号的炸锅声,搜听着远忽近犹如渺茫的秋风中飘忽而至的蝈蝈声一样的歌声,贪婪如深林中的挖参人,细细搜索和辨别着每一棵野草,那感觉既新奇又美好。他的心也随着悠远的歌声飞到九霄云外。
“少爷帮”的核心成员有四个人,赵丰年、怀小舟、陈兴田、韩进,边缘人物有几个,其中之一就是董晓明,他像个跟班的小弟。他经常跟着赵丰年疯跑。赵丰年的老爹是县城名流,早先是校区校长,如今是某国企经理。他为了能让儿子好好学习,特意在一中校园里为赵丰年找了一间单人宿舍,还为他买了一部录音机,名义上是为了让他学英语。赵丰年买了几盘英语磁带,但很快就抹掉一盘原声,自己亲手翻录成邓丽君的歌曲。晚自习的时候,赵丰年是不去教室的,他会带着“少爷帮”和董晓明等人听歌曲。邓丽君的歌曲当时并不能公开流传,官方称之为靡靡之音。据说《何日君再来》是毒草,《路边的野花不要采》更是黄色歌曲。几个人偷听时,一定会紧锁屋门,然后惊叹于每一句震撼人心的歌词。一种偷吃禁果的新奇感像电流一样传遍屋子里。
这样刺激的好时光并没有维持多久,另一件事的发生,让几个人突然成了被批判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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