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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给"迷路"老人指路遭猥亵,一条鱼找出了犯人

女童给"迷路"老人指路遭猥亵,一条鱼找出了犯人

作者: 律师帮 | 来源:发表于2017-06-28 14:21 被阅读0次

    南京一名10岁女童放学回家路上遇到一六旬老人“问路”,好心的孩子给老人指路,最终却遭遇猥亵。辛亏现场留下一条鱼,让回来的母亲发现了倪端,最终报案严惩了坏人。

    2017年4月,周女士6点多下班回家,发现地板上放着一条鱼。独自在家的10岁女儿小童说,鱼是一个爷爷落下的。女儿一个人在家,为什么会有陌生人进来,他会不会对孩子做了什么?周女士赶紧向红山派出所报案。

    小童现年10岁,正读四年级,据律师帮了解,当天下午5点左右,小童放学回家,路上遇到一60多岁的老人问路。

    “我把路的方向指给他,但是他说对那里不熟,问能不能先跟着我走,到了附近再指给他看,我就答应了。”小童告诉民警。老人一路上跟着她,还十分关心问她家里面有没有大人在、大人什么时候回家等。之后,老人跟着小童进入其家,然后明目张胆实施猥亵。所幸当时小童家里的电话突然响了,可能是担心家长要回来,老人匆匆离开现场,走时连自己买的一条鱼都忘了带走。

    就是这条鱼,让周女士发现了老人的恶行。民警通过周边监控,锁定老人行踪,顺利将其捉拿。

    【说案说法】

    律师帮提醒,在很多猥亵案件中,大多被害人年幼,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作为家长要注重对孩子的人身安全保护,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抗拒诱惑的能力,学校和家长也应该适时对孩子进行性教育。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实施者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实施的淫秽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些猥亵儿童行为通过治安处罚即可达到惩戒效果。这就表明并非一切猥亵儿童的行为都要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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