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名,我完全想不到讲的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畅销书,总是噱头很多,拿到手中,怕没有那么好,放了一段时间,才静下心把它读完。
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爱让人不再孤单,让人与人联结。如封面所题,没有谁是一座孤岛。而我通篇读完,最感兴趣的是读书的故事。
书分为两部分,十三章,每一章以一篇小说的名字命名。恕我孤陋寡闻,十三个章名代表的短篇小说我全不知晓。作者一定是从小就博览群书,才会有这样的积累。后记中也证实了,作者喜欢书,从小读书,父母家人送的礼物都是书籍。
这样的章节命名,很是新颖,当然也和书的内容有点关系,因为主角是一个书店老板,一辈子都在和书打交道。我羡慕他,还有玛雅,他收养的女儿,从小就在书堆里长大,一天到晚都可以读书。除了章节名,书中引用出现的作家名,书籍名,太多太多,多到可以说带你过了一遍小说文学史(当然是外国的)。诚然,记住这些作家,书名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读过这么多。读书不在于读过之后记住些什么,而在于读书过程中所享受到的乐趣。所以,我说读书本幸事。
书籍是唯一客观公正,永远不会区分对待读它的是什么样的人的东西。你能从中获取什么,喜怒哀乐,完全取决于你。书籍记录了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东西,包括物质的,非物质的,从书中,你可以跨越一切障碍,领略这个世界或神奇,或美丽,或复杂,或多变,或永恒的东西。读书本身就非常神奇,如果你想了解这个世界的前世今生,最高效的方法就是读书。
所以,如此美好的东西,如果你一直在享受,那该是多么幸运又幸福的事情啊!
女主角阿米莉亚曾如此形容书店老板:开书店有几分英雄气概,收养一个孩子也有几分英雄气概。
我想这是对A.J.很高的赞誉了,读书是一件幸事,喜欢读书的人,也应该不会是一个缺乏爱的人。
附读书笔记:
罗尔德▪达尔,英国作家,《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其中最令人恼火的是,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
“嗨,A.J.,”她喊到,“开书店有几分英雄气概,收养一个孩子也有几分英雄气概。”
我懂你的意思,妈。他们看来不像是闭着眼睛结婚的。
一个人无法自成孤岛。要么至少,一个人无法自成最理想的孤岛。
我们会成为我们所爱的那样。是爱成就了我们。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我们不全是长篇小说,也不全是短篇故事。最后的最后,我们成为一部人生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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