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不到4年,搬家不下7次。有无奈被二房东临时违约,有因为自己生活的不变,也有和室友的小吵小闹,但更多的,是生活中的虚无缥缈的不安定。
心里抵触二房东的冷漠和势利,讨厌合租时被迫吸各种二手烟,厌恶每到深夜的时候,合租时候门户大开激情打游戏噪音……当然,很多时候我也会有些不好的地方。但所有种种,都会指向一点,心里上的不安定。
因为我知道,这不是我的家。
曾经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听别人说在北漂海漂的人都会花很多钱去租一个房子的一间屋子,我当时很幼稚的问了妈妈:“怎么还会租一个房间呢?为什么不是租一个房子呢?”
现在想来,这句话颇有英国女王那句“他们为什么不吃面包”的讽刺感。
而最近的一次搬家,让我这种飘忽的不安定,飞出了心里的管辖范围,想要来一个盛大的爆炸——我住进了一个,只需要一个晚上,就能让被子变的潮湿的屋子。
当然,房子没有那么悲惨,装修现代化,设备很齐全。只是因为在一楼,在加上绵延不断的梅雨天气,整个屋子都没潮湿的霉气所侵占。我想给它取名霉坞。
当机立断,我重新找房子,但是不可以。
因为生活中,总是会有很多的铜墙铁壁——二房东拒退押金,还要另扣四百中介费用。
WTF?!
钱真是好东西啊,闪闪发亮的没有人不喜欢。可既然金钱如此金灿灿,怎么就照不亮你的黑心呢?
我实在不明白,在上海和北京这种租房大市场,为什么二房东就可以随意毁约,租客就要任其蹂躏呢?
因为你没有房子。因为他眼里只有金钱。
对啊,就是这么简单。有房子,就有主动权,有肆意开价的权利。
这是社会的常象,可我到现在都不能接受。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会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条文,对这些普遍存在的二房东,带来一点点约束,只要一点点就好,最起码,可以让广大租客,在漂流的时候,少一些些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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