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作者: 滕宜汝 | 来源:发表于2020-06-12 22:52 被阅读0次

    荷拉已死,明星不是恶评的接盘侠

    10月24日下午,韩国明星具荷拉被发现在家中死亡,经警察调查其死亡原因系自杀。

    在此前关于具荷拉的新闻中经常出现具有侮辱性的话语,即便是她去世的报道也有诸如“终于死了”这样的评价。

    而就在在具荷拉去世的四十天之前,韩国的另一位爱豆明星崔雪莉也选择了自杀。与具荷拉一样,崔雪莉也经历了浩浩荡荡的网络暴力,狠毒的诅咒,恶劣的评论,粗俗的P图,所到之处,尽是恶评。

    在崔雪莉死后,韩国媒体采访了曾经对她发出恶评的人,得出的回答却是“艺人因为获得好的车好的衣服好的一切,所以就应该忍受恶评”、“精神脆弱就不要当艺人”。明星成为了恶评发出者排泄情绪的对象,甚至很多时候他们把对公众人物的贬低性评价当作理所当然,以至于后来“明星就应该被骂”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成为麻痹发出恶评人内心的教条。在雪莉去世新闻下面表示哀悼,却在下一秒中咒骂别的明星艺人,他们被自己大义凛然的正义感感动,觉得自己就是真理的一方,以恶评来表达自己的存在感。

    但是,明星首先是人,然后才是镁光灯下的光彩照人的形象,他们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并不是获得排山倒海般像他们入侵的恶评的理由,或许在发出恶评的人眼中自己只是发表意见,可是网络中数以亿万计的分子对于明星这一个分母来讲是一座无法承受的大山,轻而易举将其建构的三观吞噬,前有中国男明星乔任梁因为抑郁症而自杀,后有韩国男歌手钟铉烧炭自杀,毫无疑问,恶评发出人所谓的正义是杀死这些明星的一把尖刀,残忍地戳烂他们的心脏。恶语伤人六月寒,将心比心,明星是光环也是职业,不要让自己不经思考的一句恶评成为压死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明星虽然是公众人物,但是在法律上就是普通的公民,恶评的存在侵犯了明星的个人权利,这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违法行为。虽然因为法律的不规范,侵权诉讼的棘手程度让很多明星选择了宽容原谅或者忽视,但这并不意味着恶评这种行为就是正确的,所以作为恶评发出者应该有一个更加清醒的意识,自己在网络上也是一位公民,不要试图在违法的边缘反复试探。

    明星不是恶评的接盘侠,明星需要接受的是差评而不是恶评,差评指的是对他们从艺事业中一些处理不妥当的项目中予以合理的评价,与好评一样都是对其作为明星的业务能力的中肯建议,而不是对其本职工作以外的地方进行有损其形象甚至自尊的侮辱性评论,明星所需要提高的是对差评的接受能力以及积极改进的态度,而不是将所有的恶意一股脑地吞咽在腹。

    在被受害者有罪论支配的现代,身处于网络之中的人,必须要明白受到你语言攻击的明星是受害者,而通过站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获得快乐的你才是真正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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