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一定要有目标,不然人容易跑偏,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久而久之,连自己都不知道接下来的路怎么走。
写作也是如此,作品的好坏取决于个人能力,这我无权议论。不过评判一个作家的优秀与否,作品的重要性不置可否,但最重要的,还是作家的目标,换句话说,就是作家想在自己的创作中告诉读者什么。或许读者并不在意,但作为作家,这是首先应该明确的――我为什么而写作?
虽然我现在只是一位高中生,远远没有达到说教需要的能力水平上,但我仍然对利益性写作鄙弃。我没有权利质疑每个人的人生,各有各的追求,我也没理由否定对金钱的需求,没有钱,真是万万不能的。我只是着急,无法想象当写作成了利益的工具,世界岂还有文化可言?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中的“苦”字就道出了如今文化生存的艰难――夹缝中的文化,虽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但终究不能繁茂。
写作是其实是在写自己。正因如此,人人都可以写作。但为什么只有少数人被称为作家?作家是千千万万能写作的人的代表,或文笔出众,或想象瑰丽,但到头来,也是一个普通人。普通人也是最丰富的一类人,正因如此,作为普通人的作家才会拥有无穷的创作素材,而普通人恰好又是作品的主要受众人群。因此,写作也是在写群众,写生活。
如今流行文学革命,纸质读物正被电子读物取代,传统小说也逐步让位于阅读更轻松的魔幻小说。文学作品的现实性已然降低,人们更愿意阅读脱离现实的作品。或许是时代的快节奏让人们更愿意生活在幻想世界中。作为时代的要求,作家注定也要进行作品革新,日本的推理,欧美的奇幻,中国的青春,文学也随之大众化。在这种形式下,作家更需要审视自己的作品。
虽然我对文学的研究甚是粗浅,但也在阅读中发现,无论何种形式,都不会脱离出一个字:爱。这是广义的,不只是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万物之间,只要愿意,都是有爱的。文学发展也有很久了,“爱”这个主题却经久不衰,它的强大生命力是由人们赋予的,任何社会,任何时代,爱从没绝迹。
写作是为了将爱赞颂,或许这么说有些绝对,但不知从何时起,它已在我心中扎根。我从不反对文学的多样性,我支持文学的创新。但正如我先前所说,写作的人要明白自己为什么而写,那么为了爱可不可以?我的生活从没脱离过爱,因而,我不想也无法写出脱离爱的文字。你会说我的创作死板?好吧,就算是吧。
博尔赫斯说天堂是图书馆的模样,我的想法也差不多,因为那很幸福。那么,我就像他一样留在自己的天堂,幸福地写写爱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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