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服务规模经营—从纵向分工到横向分工及连片专业化》读书心得
对于如何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已有研究大多关注于农地流转及其规模经营,普遍忽视了农业分工问题,而规模经济的本质在于分工与专业化。本文作者认为,在要素(服务)市场开放的条件下,农业分工并不仅仅停留于农户家庭内部的自然分工。一旦农户卷入社会化分工与生产性服务外包,同样能够内生出“服务规模经济性”。服务规模经营是指通过农户经营权的产权细分及分工交易,一方面形成外包主体规模化的服务供给,另一方面将农户卷入社会化分工并使其分享分工经济。
农户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其组织管理成本是农户土地经营规模的决定因素,而农户的交易经营能力及其分工交易成本则是农户服务经营规模的决定因素。对于农业经营而言,通过流转土地以扩大农地经营规模,或者通过购买生产性社会服务的规模化供给,是两种相互关联的规模经营策略。随着市场化和专业化分工的演进,农业生产性服务的交易效率无疑会高于土地经营权的交易效率,农户能够以服务规模经营替代土地规模经营。农户生产经营活动卷入外部分工以及社会化分工网络扩展,能够更显著地改善农业的外部分工经济与规模经济。因此,从土地规模经营转向服务规模经营是农业经营方式转型发展的重要路径。
在中国农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出的经营权,还可做进一步的产权细分。经营权细分有利于形成多样化的委托代理市场,农事活动的分工有利于外包服务市场的发育,由此扩展了产权交易的选择空间。因此,一旦小农的土地经营权存在产权细分的可能性,其内含的赢利机会就能够被企业家发现。由此,一方面形成提供“管理知识”这种中间产品(服务)的经营性主体,从而改善农业的知识分工与经营效率;另一方面形成提供“专业生产”为中间产品(服务)的生产性主体,从而改善农业的技术分工与迂回生产效率。所以,即使农户不直接使用新要素进行生产,但当这种具备企业家能力的主体为农户提供上述服务时,农户就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迂回方式将新要素与新技术引入经营之中,从而达到改造传统农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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