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继续来说说NLP十二条前提假设的第二条:一个人不能改变另外一个人。
首先声明,这里指的主要是合法的情况,虽然极端的情形——比如那种动不动就“信不信老子削了你”之类的情节,最终会因为于法不容而受到法律制裁,也在适用范围之内,但毕竟过于极端的偶发事件常常有违伦常,所以咱们暂且放在一边,不予细究。
这里所说的“一个人不能改变另外一个人”,更多地是指一个人无法对另外一个人强加自己的信念和价值观,进而强迫他人做出改变。
客观地说,能让一个人发生改变的,一定不是别人,而是这个人自己本身。
当一个人认识到不做出改变将会得到令自己痛苦的结果时,这个人就会自然而然的做出相应措施,而这些措施一旦落实,才成为了他人眼中的改变。
由此来看,真正让一个人发生改变的直接原因只会是这个人的信念、价值观先发生了变化,而不是别人的某一种行为促使发生。
在这个问题上,我曾经有过极其深刻且极其痛苦的经历。在我的上一段婚姻里,从头到尾演绎的就是这样一部活生生的案例。
也许是童年时看的动画片太多了,傻傻了曲解了所谓的“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让我在婚前用对于幸福的幻想“战胜”了一切。在明知道对方的三观和自己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下,我和前妻不约而同地都抱着“结婚后TA会慢慢改变的”的美好想像,坚定地一边吵架一边走进民政局登记结婚。尔后,在长达10年的婚姻存续时间里,我们都在固执地要对方做出改变,并且选择一战到底、绝不妥协、甚至不惜相爱相杀着——从吃不吃早餐、到加不加班;从婚纱照要选几张、到要不要去安慰刚离婚的同学……反正就没有成为不了吵架理由的事情。
这样的一场为了实现想像中的幸福,不惜用婚后十年的时间,换来各种战斗,殚精竭虑也要使对方改变成为自己理想中另一半模样的婚姻,最终也让双方的感情走到千疮百孔、无可挽回的尽头。
难道是我错了吗?我哪里错了?可我身边的家人和朋友都说我没错呀。
那是前妻错了吗?她错哪儿了?可她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也都觉得她没错啊。
学习NLP之前,我苦苦思虑,始终不得其解。
自从知道了这条前提假设之后,我才知道真的错了,错就错在我们都把自己想要的幸福建立在对方做出改变的基础之上,我们都把幸福托付给了对方,只有对方改变了,我们才能得到想要的幸福。
可当我们试遍世间所有方法都无法让对方做出想像中的改变的时候,我们辛苦挣扎建立起的婚姻也在这个时候轰然崩塌。
而现在,我知道了,终究一个人不能改变另外一个人,能改变的只会是自己。
每个人的信念、价值观只在自己的世界里光彩夺目,在别人的世界里也许连屁都不是,我们又怎么能强迫别人去接受?
我想,只有当自己发生了改变,别人才会有可能因为受到影响而作出改变,但却无法强求。
所以,如果可以重来一次的话,那场婚姻就不会成为现实,我的改变当从我做起。
因为,某次深夜无眠的时候,如果非要为前一段的婚姻和自己说点什么的话,我想帮前妻对自己说:“现在,你还想改变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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