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尤其是噩梦,是博尔赫斯创作观念中的一个关键词,反复出现在他的文学论述之中;它是博尔赫斯小说中的重要意象,也是博尔赫斯用以表达形而上学思考的载体。分析梦这一概念,对于理解博尔赫斯的文学观十分重要。
博尔赫斯说:“我知道我命中注定要阅读,做梦,哦,也许还有写作。……我总是把乐园想象为一座图书馆,而不是一座花园,这意味着我始终在做梦。”博尔赫斯的梦为文学提供了一种新的想象途径。
博尔赫斯在一次关于幻想文学的演讲中提到过幻想小说的四种手法,其中一个手法就是“现实与梦幻的混淆”。以梦境篡改现实,是文学幻想最古老的手法之一。博尔赫斯的幻想小说中出现了大量梦境,可以说他的小说是由一个个的梦构成的。
博尔赫斯还把梦与噩梦区分开来,噩梦比梦的范围要小,“梦是属,梦魇是种”。博尔赫斯最看重的是梦魇所带来的恐惧感,这种感觉生动逼真、细致入微、变化多端和恐怖吓人,它可能给经历者带来更加强烈的冲击。
博尔赫斯常做的梦有三种:迷宫、镜子和写作。
“伟大的作家创造自己的先驱。”博尔赫斯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他的这句名言。博尔赫斯不断从前代写梦的作家,比如但丁、塞万提斯、甚至庄子的作品中去发掘和阐释,然后创造自己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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