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姑息”,有“姑且息事宁人”之意,故与“苟且偷安”同义。
曾子临终前,一旁童子提醒他身下睡有不合礼仪之席。曾子唤儿子立刻更换。儿子认为曾子病重不方便随意挪动身体,欲推脱。曾子叹道:你们对我的爱不如这名童子。童子是君子之爱,不想亏损我的道德。你们是小人之爱,只知道姑息。
“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礼记·檀弓上》
此处“姑息”,便应作“暂且息事宁人”解。
然而“姑息”似乎也可有另一层意思。
《吕氏春秋·先识览》:武王大说,以告诸侯曰:“商王大乱,沈于酒德,辟远箕子,爰近姑与息。”
武王所言之内容,在于指责商纣王之失德,除了酗酒之外,用一“远”一“近”概括。远的是贤人箕子,则近的必然是非谗即愚之人。而“姑”“息”并列用一“与”字连接,说明“姑”与“息”可分别指一类人。
如何解释此处的“姑”“息”,毕沅引《尸子》“弃黎老之言,用姑息之语”注:“姑,妇也。息,小儿也。”
也即是说,姑是妇女之意,息是儿童之意,那么“姑息”便是泛指妇孺。妇孺在古人概念里,皆是不识大体之愚人。故在上述引文里,一处与“箕子”对称,一处与“黎老”对称。
“姑”字古文多作婆婆之称,与公公并称“舅姑”,然亦可指平辈妇女,或通称妇女,如“小姑”。“息”字因有繁殖之义,故可指称儿女,如“子息”,谦称“贱息”。“姑”字作“姑且”解,倒不应是“姑”字本义,起初应是借字使用。
所以,“姑息”本义为“妇孺”,逻辑上可以讲通,且古人常以“姑息”视为妇人之仁,或许是该词渐渐变为苟且偷安之意的缘故。
可惜文献里“姑息”作为“妇孺”之解的实例极少,仍欠缺说服力,暂且一记,留待将来详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