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其实早在2016 年 5 月,当时还叫国土资源部的自然资源部,发布了一份文件《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实行)》,其中的 10.3.5 就讲到,城镇户籍的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很多自媒体的标题说,「这将激活百万亿级市场」。嗯,“将”字用的没问题,不过可能要将的比较久。
现阶段最大的影响是,可以提升进城落户的积极性。很多人不愿意到城里落户是因为家里有宅基地,进城以后地都没了。那进城能享受什么呢?北京上海的户口又不是随便能获得的。现在,这个牵绊的后顾之忧被解除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是有意义的,但是跟宅基地改革没什么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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