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可怜又可喜的是,我们的胡为无意中,也在用自己的人生“写”一本书。
既可惜又可悲的是,胡为的人生之书,无论对他自己,还是对整个社会,都是一部充满讽刺与寓言的反面教材。
一切归结到最初,就是因为他没有读书!!!
主观上,胡为不爱读书,不想读书。
客观上,由于刑事拘留,学校开除了这个不良少年的学籍,从而让他失去了正常读书的机会。
初中未能毕业,加上小学又恍兮惚兮,胡为的文化水平低得可想而知,除了多少认识几个字,几乎与文盲无异。
不读书能干啥?
回家种田?
不可能!
他胡为从小就发誓不当农民!
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年都挣不到几个钱,又脏又累又没前途,还让所有人都瞧不起,是穷人中的穷人,是下人中的下人!
出去打工?
也不行!
不满十六岁的胡为,到哪儿都没人敢要,因为用童工是犯国法的,轻则罚款,重则坐牢,谁都不敢惹这个麻烦。
索性干脆去“操社会”?
胡为自己倒是愿意,家里人却不肯能同意,特别是刚花光了积蓄、淘神费力把他从看守所弄出来的父亲,搞不好气急了,那把斧子把他劈死算了!
何况,胡为经过深思熟虑,也觉得机会尚不成熟——一来,自己已经是“黑名单”上的人,红黑两道都盯着他的一举一动;二来,刚出了这么大一个状况,霉运都还没走完,不宜过早的抛头露面、行走江湖。
于是,胡为向父母提出请求,想要到彭县乡坝头的外婆家耍一段时间。
母亲何素芬从小就溺爱这个幺儿,无论什么事都有求必应,才惯出了今天这个样子。
父亲胡金贵觉得,这样也是个办法,毕竟儿子在本地名声太臭,换一个环境,说不定对他的成长有所帮助,于是答应了儿子的请求。
父母二人放下手里的活路,亲自将儿子送到乡下,交到他外婆手里,又仔细交待了一些注意事项后,便匆匆的回转了。
虽然同为农村,但城郊与乡野有很大的区别,离城越近越开放越现代,反之,离城越远越封闭越原始,比如说胡为他们家烧蜂窝煤炉子,而外婆家仍在烧柴灶。
胡为的外婆,在当地是小有名气的大仙级巫医,人称“何仙姑”(却并不是八仙传说中的那个)。
其实她原来姓张,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从了夫姓,倒被人民忘了其本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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