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上耳麦,听的是《赖世雄美式英语音标发音》,通过多听来创造一个语言环境,时间不肯等人,从2014年学英语时至今日,尚未达到一个标准。
2012年,记得初见那一刻,刚刚初中毕业,上了一个学期技校的晓玲,凭借一腔孤胆,已决然的方式来这个城市闯荡,不知道钱是什么,不知道什么叫做爱情,不知道该有什么样的价值观。抬头问灰黑色天空,who i am?
去一个地方工作,认识了第一个这个城市的人。
他年纪大了,给了一块巧克力。
此后,他带晓玲去还没关闭的那家旋转餐厅喝早茶,吃西餐。游泳。
时间过去5年了,5年晓玲经历了,找工作,花钱学英语,欠信用卡,谈恋爱,离开,经历那么多,以至于现在的晓玲,25了。
时间历历在目,每次见他,仿佛回到过去的自己。这么多年只有这位最初的朋友一直维系至今,他像一面镜子,与他见面,总能让她想起,曾经小小的自己在没看过这个繁华世界的诡异和复杂之前最纯真的模样。
一个懵懂的晓玲,不知道怎样做自己,才可以不至于虚度光阴。
多怀念当初,时光多么不留情面。
时光用来蹉跎,用来累积无知和失败,虽然当初很傻,可她无比怀恋当初自己。虽然现在也不好,依然很穷,也已经不年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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