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
文/何冠萱
说起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自从十八大提出来了之后,人人都有了信心,然而,仍然有一些在做欺世盗名的事。
特别是电视剧行业的从业人员,是社会的假恶丑的生存地与生产者。
就拿电视剧来说,胡编乱造就是电视的内容,编剧不去体验生活,而是利用那么一点虚假的名声与威望,让没有体验过生活的编剧瞎编乱造的剧,到处播出,有的根本就是从网络里找的事,还有很多是别人的投稿,组织一帮人洗稿而成的,这就是网络黑社会。这样获得的荣誉与奖励,是欺世盗名的,迟早有一天会给这样的人获得惩罚,那些侵权的人,网络的文章也是别人的劳动,在别人没有获得肯定的时候,是别人的创作,如果想成为编剧作家,要去体验生活,不是把别人的故事编辑的像个生活,这就是欺世盗名,是有的人编了剧,一部接一部出品,可是,有没有人知道哪里来的,特别是青春励志、现实题材的剧。
有个地域的人把欺世盗名作为家常便饭,所生产的剧也是,大家去想吧,网络创作也是文字工作者劳动作品,在网络时代,发表在上面的文章就该得到尊重与认可,别人可以把自己的创作放在网络中,是对那里的信任,是为自己的作品找出路,不是给某些人用。
在新时代,网络起着重要的社会责任,为广大文学爱好者提供了发表的舞台,可是。被所谓的名人与社会资本合伙勾结,把别人的作品进一步加工制作成属于自己的的作品来欺世盗名,是网络与影视剧创作的手段,特别是那上市的。这些人把一些能写的人结合起来,专门改别人的,名利双收,却没有人管,这里从来没有正义可言。
凡是来路不明的剧,没有真人真事存在的剧都是……。
口头文学创作属于一手创作,网络发的也许是不成熟的作品,但是,如果写的自己发生的事,就属于一手创作。无论成熟与否,都是经过劳动而来的,需要被尊重。
有的编剧们专门找别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编了,也不能让社会肯定,凭借自己掌握的社会公共资源,即使播出了,也让人觉得假,胡编的就是胡编的,别人的眼睛是明的。因为不是他们自己的,就算他们有编的本事,窃取别人的故事是道德与法律的问题,现在,对于创作还没有做细做精。
既然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就要好好规范好,才能推动产业繁荣发展。
电影打击盗版的刚开始治理,网络文学创作也要刻不容缓进行治理,伟大的作品都是现实生活中真正有人物存在,我看到有人到处征集故事,如果拿别人的故事进行进一步创作,就应该和别人打招呼,不是把别人的编成自己的。
20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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