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我是在县城里度过的,对乡村一无所知。既没有看到过大片大片的金黄麦田,也没有见过人们辛勤劳作的样子。鸡鸭牛羊等家畜更是离我的生活很遥远。可我在刘亮程的笔下读到了村庄的样子。他的笔下,村庄是浪漫的,有趣的,新奇的。他常常在自己的村庄里闲逛,看见一些人,看见一些牲口,想象着他们经历了什么,又改变了什么。他写自己观察蚂蚁如何搬运粮食,写自己的小黑猫如何变成野猫离自己的村庄越来越远。写自家的牛如何在风的吹拂下发情,写鸟在一个夜里叫了八声,自己无论如何也不相信那是一场梦。写自己躺在草地上与小虫子共眠,写风如何吹过一个人的生命。
他在村子里闲逛。知晓村庄的风从哪吹来,又从哪儿吹去。知晓哪家与哪家的炊烟又缠绕在一起,又分离开来。知晓村东头的人家最早被太阳晒到,又最早醒来。他在荒野中与草共眠,对一朵花微笑。他说自己这些年来活得太严肃,都忘记对一株草一朵花微笑,我们又何尝不是呢?追寻着遥不可及的梦想,却忘记身边有些梦想触手可及。他说看到青草就好像看到了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我也是,出门看到满眼皆是一片绿色,不由得对生活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未来的路那么长,为什么不抱有希望呢?
读完一本书,三句话让我记忆深刻,我也把把读它们时刻的内心想法记录了下来。
“人埋在自己的事情里,埋得暗无天日。人把一件件事情干完,干好,人就渐渐出来了。”我们常常因为一些事情把自己搞得灰头土脸,萎靡不振。十八岁之前,因为高考。十八岁之后,因为考证考研考公务员。再之后,因为工作,因为结婚。我以为十八岁之后的我会轻松会自由。事实上并没有,因为有了自由,我开始焦灼于这些自由,原来自由的日子也要付出代价。因为你得让自由变得有价值,有意义。于是你开始利用这些自由时间,考这个证,靠那个证,把自己忙的天昏地暗。正如作者所说“人埋在自己的日子里,埋得暗无天日。”等一切结束了,我们才一点点出来,见到阳光,见到雨露,呼吸到自然的空气。或许等不到几日,我们又把自己埋进去,埋得暗无天日。几日过后,我们就又重新出来。我想,这些我们时时刻刻都在循环往复吧,为了以后的以后,为了心中遥不可及的梦想。
“人虽非草木,家却是根,把人牢牢拴在一处。人可以走东窜西,跑南奔北,大部分时间却还是在家里度过。”虽远走他乡,来到异地读书,心里却时时刻刻想念着家乡,我想,正如作者所说,人虽非草木,家却是根,把人牢牢拴在一起吧。我想无论最后我们去到哪里,最后都会回到家里,那个你魂牵梦绕的地方,那个你一难过就会回到的地方。家,是我们无论如何不会忘记的地方,忘记了去哪里的路,都不会忘记回家的路。因为有家在,我们才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梦,因为有家在,所以我们很安心。
“人最远能走到自己的尽头,而旷野无垠。”人生来又死去,多则一百多年,少则几十年。有时候竟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因为人终有一死,与尘土为伴,与空气无异。想想旷野那么广阔,自己终究只能走它的一部分,剩下的一部分需要后人来完成。人活着不能比,尤其不能和比自己辽阔的东西比,像旷野,它无边无际,像天空,它湛蓝永存,像宇宙,它浩渺深不可测。只能日复一日跟着太阳走,跟着光走,至少它们能让你的心里留存着些许光芒。人走着走着就长大了,就老了,像是一个秘密,到了尽头时,自己还一无所知。我真羡慕旷野,无感情无悲喜,只是宽广,只是无垠,就能存于这大千世界之中。
刘亮程的文章是朴实的,是坦诚的,是自然的。让人了解到他的村庄,又让人了解到村庄带给他的意义。也让我们去思考,自己的村庄亦或者是自己的家乡给我们带来了怎样的思考。十几篇精炼散文,不仅让人感到文字之美,亦能感受到作者对人生,对生命,对万事万物的思考。不仅具有文学之美,亦具有哲学之美。如果闲来无事,不如读读刘亮程的散文,我敢保证,他的作品会让你耳目一新,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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