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下午睡得太饱的结果是,不得不又熬夜起来。这样讲也许不太对,夜,不一定非要用熬的。
从我被野狗追赶着不得安宁算起,已经流浪了两年了。回去一定要让那个看报的老头刊印上,其实流浪这件事,一点都不酷。但是,我已经忘记来这时走过的路了,是左拐拐?右拐拐?哦不,应该是右拐拐、左拐拐,哦,不对,管他呢!
我必须承认,我老了,我的脑袋里,没有向日葵了。天呐,这真是一件悲伤的事情,虽然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
讨厌过的,太阳,也不见了。
太阳落山之前,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一个身影在夕阳下的半山坡上,往远处走去,他看起来很孱弱,但很帅。我怀疑这个人就是我,因为我在刚刚,就在刚刚,找到了一副一模一样的画,是浅笑队长记录的,我,以前的样子。
喔,看呐,钢铁的盔甲,红色的披风,草绿色的皮肤和坚定的眼...呃,眶。这傻小子,真蠢,还以为能改变世界呢,你说是不是,老古董?嘿,问你话呢。嘿,我猜你也不知道吧,来,让我们看看这还有一行字,哦,是你当时自己写上去的啊。
不...不是...每一次...远走,都...都什么...都需要一个张扬的...理由。
哦,天呐,这是你写的话吗,这可不像你,是我牙齿跑风了还是怎么着,念起来一点都不顺当,哦,你怎么不说话了,怎么突然就,不帅了...
末日来临,坠落深渊,如果是你,你还愿不愿意相信,那些一直干净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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