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大择和一个好朋友喝酒吹水的时候聊起“投保人保费豁免”的问题,朋友饶有兴趣听大择一番神侃……能给到朋友中肯的建议,大择也是颇为嘚瑟的!那么今天也跟大家分享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大择的朋友新婚燕尔,好不容易攒钱付了首期,荣升为房奴一族。小两口对未来满怀憧憬,正在为美好幸福生活努力奋斗,同时也不缺乏风险意识,对保险也有一定预算规划。大择向朋友建议,如果投保重疾险,可以考虑夫妻二人互相投保,作彼此的投保人,且都附加“投保人保费豁免”。
“投保人保费豁免”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很有必要,对整个家庭的意义是非常大的。为什么这么说呢?且听大择慢慢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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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清楚投保人保费豁免,我们首先要来了解下保费豁免,即如果你得了约定的保险事故(如以下情况),剩下的保费不用交,保险利益不变。
豁免的情况一般有几种:
(1)身故
(2)全残
(3)重大疾病
(4)轻症
传统的保险产品豁免针对的是被保险人的保费豁免。而投保人保费豁免,就是投保人(交钱的人)发生上述情况,可以不用再交以后的保费,但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注意:不同保险公司的投保人保费豁免,并非都囊括以上4类责任,投保前要具体了解。)
投保人保费豁免在什么情况下最有用呢?就是我们所说的夫妻互保或者是给小孩买保险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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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大择给大家举几个栗子,来看看投保人保费豁免的妙用:
1. 给孩子投保,附加投保人豁免
岳先生为宝宝购买重疾险,附加投保人保费豁免。假如岳先生得了重疾,收入能力受到严重影响,而他宝宝的保费由保险公司来代缴,保单继续有效,宝宝依然有很好的保障。
2. 夫妻互保,附加投保人豁免
林先生和林太太,分别为对方购买重疾险的同时为自己附加投保人豁免。假如林先生得重疾,自己作为被保险人获得理赔的同时,他为太太买的那份保单,后期保费被豁免,以后不用交钱了,但是太太的保单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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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择再来以具体的投保案例,说明附加”投保人保费豁免“是如何发挥其最大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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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的陈先生,为3岁的儿子购买了“乐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附加投保人豁免),详情如下:
那么,陈先生3岁的儿子享有的保障利益有:
假如投保两年后陈宝宝不幸罹患轻症,则保险公司会赔付6万元(30万×20%)轻症保险金(累计可赔付3次),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还有重疾和身故责任)。
同时,如果陈先生几年后不幸罹患了重疾,陈宝宝那张保单,以后的保费都不用再交了,而保障责任还继续有效。
如果陈宝宝几年后罹患重疾,保险公司将赔付3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案例中,如果陈先生给宝宝投保时没有附加投保人豁免,那么在他确诊重疾或轻症之后,儿子的这张保单还是要继续交费的。设想一下,陈先生患病可能会失去收入能力,但还要承担宝宝的保费支出;但附加了投保人豁免,以后的保费就不用再交,无疑缓解了很大的经济压力。这就是“投保人保费豁免”的意义。
最后,大择需要说的一点是,如果你看上了一款重疾产品,觉得哪儿都好,但就是没有投保人豁免,还买吗?当然要买啊亲!投保人豁免是锦上添花的保障,而重疾本身是要将来雪中送炭的,不要舍本逐末哈!
大家觉得“投保人保费豁免”怎么样?实用性大吗?你的保险有没有投保人豁免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说说你的看法!
本文为作者整理编写,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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