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宝偷拿我的三百元,已经好久,我却没有发觉。大概是觉得没被妈妈发现挺没意思的,后来她主动告诉我说从我钱包里拿了100元钱。
我没有感到惊讶,孩子偷钱也是正常的事情,也不能因此事就说孩子人品有问题。
我问她为什么拿我的钱,她说想买吃的。我说可是那是我的钱,你需要经过我的同意。她答应着。
过几天去买零食的时候,她想要买两个奇趣蛋。我说你需要把拿我的钱还给我,在你的零钱花完的情况下我可以给你买食物。她乖乖地把100元给了我。
我忙着在跟一位阿姨聊天,没顾上付钱,等我要付款的时候,店老板说你闺女已经付了。她说话的语气令人感觉我闺女是大款,很潇洒地付了钱。
我正纳闷她哪里还有那么多零花钱。我趁她吃得开心,打开了她的一个又一个盛零花钱的红包。哇,真是没想到,她那几个耀眼的却瘪瘪的红包里分别藏着两张百元大钞和刚刚购买零食剩下的50元、20元大钞。
她告诉我拿了100元,实际上拿了四张百元大钞。我顿时很生气,可是心里并没有想好应该怎么跟她沟通。
此时,晨宝已经知道自己错了,感到很自责,她凑到我身边问我:“妈妈,你能原谅我吗?”
“当然,不管你做多大的错事,我都会原谅你。但是你要承担后果,就是下个周的零花钱扣除。”
“好的。”她很爽快地答应了,似乎是在心里长舒了一口气。我感觉到她卸下了心理负担。
我告诉她以后不可以在未经妈妈允许的情况下拿我的钱,这样的行为也算是偷,很不文明。需要买什么东西都要直接跟爸爸妈妈请求。
晨宝因为得到了妈妈的原谅,心里没有情绪和心理负担,所以能够把我说的话听进心里。
我也在心里反思,是怎样的原因让孩子想到背着大人拿钱去买自己想要的东西。
首先,心理学上认为,孩子背着大人做一些不想让大人知道的事情,是正常的心理发展特点,是正常的。
其次,一周三十的零花钱似乎不太够,买两次零食就花光了。
再者,我在零食方面约束得还是太紧。孩子喜欢吃零食也是正常的满足口欲的需求。
最后,值得强调的是,物权意识需要加强。妈妈的东西属于妈妈的,要想拿走需要经过妈妈的同意。跟她一起划定一下家中各物品的归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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