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继承

作者: vzii | 来源:发表于2018-10-05 16:30 被阅读0次

    实现继承

    1.借用构造函数(第一种)

    1.先把大范围的构造函数写出来

    2.借用大范围的构造函数创造对象

    3.缺点:只能继承属性

    2.原型继承(第二种)

    1.先借用构造函数继承

    2.把小范围的构造函数的原型,重置为大范围的实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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