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符号,来历是在1971年,就职于美国国防部发展军用网络阿帕网,BBN电脑公司的电脑工程师雷·汤姆林森奉命寻找一种电子邮箱地址的表现格式,他首先编写了一个小程序,可以把程序的文件转移协议与另外一个程序的发信和收信能力结合起来,从而使一封信能够从一台主机发送达到另外一台。于是,第一封电子邮件就诞生了。虽然现在被全世界人民每天使用,“@”至今还没有一个官方通用的名称。有人读成“圈儿A”,有人则读成“艾特”。德国,荷兰和南非把 @ 叫做“猴子的尾巴”,俄罗斯人称之为“小狗”,芬兰人称其为“咪咪”,法国和意大利人喊它做“小蜗牛”,你把 @ 读成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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