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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7年跟初恋复合,为夺财产将妻女赶出家门

婚后7年跟初恋复合,为夺财产将妻女赶出家门

作者: 律师帮 | 来源:发表于2017-06-26 18:06 被阅读0次

    和初恋旧情复燃,并且抛弃妻子,还想独占共同房产。这三个点,足已引起网民的关注。

    事件内容

    王女士跟刘先生结婚7年,女儿6岁,丈夫在外地工作。今年春节后,刘先生跟几年前离婚的初恋好上了。为跟初恋再续前缘,并争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刘先生把妻女离赶出家,将王女士的联系方式全部拉黑,并提起离婚诉讼。

    那个初恋,姓冯。在前几年已经离婚,今年春节,突然和刘先生和好,而刘先生为了能和妻子在一起,竟然争夺房产,并且要和妻子王女士离婚,单方面向法院起诉。

    王女士向相关人员咨询,说:“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婚后共同购买的,他家出得多,我家出得少一点,房产证上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

    相关人士建议王女士要争取自己的权益,刘先生想把女儿抛弃也是不可能的,如果法院将女儿判给王女士,刘先生是要支付月总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现在,王女士最好将各种证据收集好,开庭辩护的时候提交给法官。

    网友评论

    娟591142:那个初恋,他连结发之妻和亲生孩子都可以抛弃,你得是多大的胆子还敢嫁给他呢?

    love144380450:刚听同事说的,她的一个朋友年轻时不顾家里反对,嫁给了一个一穷二白的小子,现在女儿大一了,男的搞外遇非要离婚。中国的法律应该修改下了,现在的背叛成本太低了,道德又起不到以前的约束作用。只能是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渣。

    梦没了4:抛弃结发最可耻,苦日子两人共同承担,生活好了另寻新欢,无耻混蛋。

    全自动立体灭菌Dao:事实上这种情况法院能维护的很少很少,因为出轨的取证要求非常严格,一般都证实不了法律意义上的过错方。

    说案说法

    夫妻之间感情的破裂,最终发展到将要离婚的地步,一般都可以区分谁是过错方,谁是无过错方,谁应当对夫妻离婚承担首要责任。婚姻中,其中一方出轨的时候,另外一方应该如何争取自己的的权益呢?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出轨不一定构成婚姻法上规定的过错,因为出轨的取证要求非常严格。建议掌握到对方和第三者形成同居关系的证据,或者有其他行为构成过错的,比如家暴,遗弃家庭成员,同居,重婚等,这样可以主张对方赔偿。

    《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理念及传统风土人情,通常认为婚姻过错方就是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或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等,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之义务,对导致夫妻离婚具有直接过错的一方。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的确是会照顾到无过错方,当然法官也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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