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是个不大爱说话的孩子,与其说是不爱说话,倒不如说是有些内向害羞的木讷。记得在几岁以前,那是还没有上学的年纪吧。奶奶说,我总是喜欢说个不停,大概像所有的小孩子,对眼前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总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奇奇怪怪的问题。也不知道,从哪一天起忽然就失去了开口说话的欲望。假使那叫做欲望的话,可能对小孩子来说,欲望这个字眼显得有点复杂。
总之,在某个晴朗夏日的午后,我忽然变得不那么爱说话了。那是一个暖洋洋的夏天,大人们都在午睡,我把养在笼子里的一只兔子,偷偷抱进房间里。它曾经是一只野兔。因为奶奶家有一大片种满了各式青菜的园子,偶然的一天,正在偷吃的它被大人们抓获,大概那年它有一岁大吧,我猜想。
灰绒绒的毛发,覆盖住幼小可爱的身体,总是张着圆滚滚的眼睛,东张西望。我央求父亲做了一只小巧的笼子,从此它便成了我的宠物。人大概总愿意这样称呼另一种顺服的生物,不是朋友,不是玩伴,而是可以颐指气使,不懂反驳的宠物。在社会链接里面,大家总归要各安其所,牢牢守住自己的位置。权利的诱惑在于可以执掌,进而支配,这也是秩序带来的某种占有欲望,在心灵上的慰藉。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国家,秩序和等级,是深入骨子里的基因。
对于那只有着灰色绒毛的野兔来说,我竟成了它的主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可以充分而全面的占有它。
在那个悠长的夏日午后,我把它抱进房间。时间已经过了两年。奶奶说野兔是养不大的。而它也已经变得硕大无比,毛色变成了浅浅的白色,失去了小时候可爱的样子。昏昏欲睡的季节里,大概有一千只蝉在此起彼伏的叫着,阳光从窗户的一边缓慢的移动到另一边,絮絮的云朵堆积在目之所及的地方,缓慢的变换着形状。我躺在靠窗的长椅子上,心里忽然的有了一种怅然若失的感受。尽管手边抚摸着那只野兔酣睡时候,身体散发的温度和带着腥味的气息。有一些东西已经悄然改变了吧,无论怎样完全的拥有着的,也会悄然的改变的吧。
在往后的某个放学的午后,那只笼子空掉了。父亲说,兔子吃了太多的青菜,吃坏了肚子,死掉了。而我竟没有觉察到一丝的悲伤。那种复杂的好像磨砂镜子折射的光芒的情绪,难以言语。只是,从那以后,我的话变得很少很少。
我亦不太清楚,两者之间到底相互渗透缔结着怎样的联系,只是,或许不是许多事情都有着必然的发生和理由。
唯一不能改变的,就是不停的改变,以为完全把握的东西,其实也是掺了水的沙子,总有一天,它会干涸,在手掌间被风吹散,而我们只看得到手心细密的伤痕,此外一无所有。甚至连记忆,都被时间冲刷的一干二净。作为漂浮在这个宇宙中的个体,我们生来就是孤独的种子,而每个人的血液里流动的都是风,谁也无法把谁留住。
并不是说那时候的我,忽然对生命有了怎样透彻的领悟,我从来都不是聪明的人,再那个夏天不喜欢说话以后,这种不聪明,或者称之为木讷,变得尤为严重。
在我还不算长的二十几年的人生里头,出现过这样那样的人。他们像是赶一班火车似的,从我的身边,呼啦啦尘土飞扬的跑过。他们总是对我说一些荒诞天真悲喜交织的话,奇怪的是,我已经记不清他们的脸,却能够清晰的记得那些如蒲公英放在嘴边,被呵了一口气吹散掉的不成逻辑的支离破碎的语言。莫不如说是,说话时的语气。而我总是默然的,温顺的倾听着。
直到有一天,那是一个阳光亮的不像样子的礼拜天,我坐在公寓附近一处空荡荡的球场看台上。有一班年轻的家伙在球场里相互追逐奔跑着。我接连喝光了3罐啤酒,胃里空荡荡的像是被潮水淹没。而天边透彻的没有一丝云朵。阳光明晃晃的照在睫毛上,让人产生目眩神迷的错觉。从那一刻起,我忽然有了想要说些什么的冲动。像是一颗棒球飞速旋转的撞击到球棒上,我的脑袋也被什么重重的磕了一下,我不知道二者之间有着怎样的联系,只是那种非要说些什么的执着劲,一下子涌现,不能被抑制。
其实,人想要清楚的表达自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首先必须要带着真挚的态度保持诚实,而诚实却往往是成年人的世界里最深的禁锢。有虽然谎话连篇不见得轻松多少,想要谎话说得漂亮,首先得需要自己相信,也就是要骗得过自己,而这往往很少有人做到。所以我们总是在挣扎里面徘徊,既做不到善良纯真,也做不成一个存粹的骗子。基于世俗的标准和社会生存的法则,唯一出路就是选择衡量比较,也即是利益取舍。
曾经和一个女孩谈起过男人,很奇怪,他们总是和我谈起不认识的男人来,仿佛我能够站在第三方的立场,给出逻辑清晰的见解。说到这里,又使我想起了另一个女孩来。那大概是我上班第二年的某一天,我坐在一架小suv的后座,应该是喝了许多的啤酒。车被停靠在海岸旁边的防波堤上。我们几个喝了数不清的啤酒,把所有剥过的花生铺开来,大概要铺满十几平米的地面。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凉习习的海风从看不清的夜色里面吹来,我躺在汽车后座,透过天窗可以望见错落纷繁的星星。难得的适合喝酒的好天气。其实,无论天气怎样,我们总是能够找到喝酒的理由。
沉默像海风一阵一阵的袭来,汽车音响里播放的是louis amstrong的what a wonderful world,我和杰一罐接着一罐的喝着啤酒。
“去走走”
“嗯”
海面上闪烁着斑斓的点点星光,在浓稠的看不见海水颜色的黑夜里,灌进鞋子里沙子粗粝的形状,轮廓分明。
在半小时之前,我们的汽车像一只脱缰的怪兽直直的撞在了防护栏上。大概是半个小时,因为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手臂上的擦伤已经干涸掉了。我拉开车门看坐在驾驶座上的杰。
“可还好?”
“嗯。”
“没受伤?”
“运气真不赖。”
我伸手拉他出来,他随手拿起放在扶手的烟。
“真的是what a wonderful day,我们竟然毫发未损。”
“可是车子估计要报废了。”
“车子还可以再买,好运气可是买不来的。”
我们坐在沙滩上,看着眼前的一片空虚沉静的黑夜,径自的发着呆喝着啤酒。
关于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我已经所记不多,大概也是在chris的酒吧。
整个夏天我们都泡在那里,店面不大,人们总在大声的叫嚷。chris是一个法国人,据他所说来中国已经六年半了,期间一直没回过家乡。当初是因为一个中国女孩才来的这里,当然都是酒吧里其他人谈及的。我这个人的优点,是杰所说的优点,就是从来都能够自得其乐,与周遭的一切保持着距离,然而却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我们都是话不多的人,也都爱喝啤酒,这大概也是我们能够成为朋友的原因吧。
我想起了那个女孩,是高中时候坐在一个教室里,却没说过几句话的女孩。奇怪的是,我很记不得她的样子,倒不是因为她长得好看与否,只是有许多的记忆都像是被剥离了一样,往往在我试着回想的时候,都只剩下支离破碎的片段。
每当我试着去记起一些发生过的事,总是在脑袋里响起那一整个夏天喧闹个不停的蝉的叫声,以及漫长疲倦的午后的阳光,然后,整个人都被一种睡意包围,再也想不起来细枝末节的轮廓。只是就在这个夏天的一场车祸以后,我和叫做杰的少年,坐在沙滩上喝光了12罐啤酒以后,蓦然的想起了那个女孩。
像死于感冒的那个作家,抱歉我已经记不起他的名字,只记得是在大学时候读过他的几乎所有作品。他的文字佶屈聱牙,逻辑混乱而没有秩序,比喻说教肤浅,然而他以笔作为武器,战斗的一生,却毫不逊色于同时代的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就是这样一个仿佛战士的倔强狂傲的人,最后却死于感冒,当然他的死也像他的作品一样,籍籍无名。这让我想起了关于凛冽的爱情,轰然倒塌以后,衰草丛生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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