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于实体书对于穷学生来讲真的太贵了,上个月买了四本书就将近花我一百块,而且实体书带着好不方便,我掏空了我的小金库,去咸鱼上买了一个二手的kindle paper white。
我给我的kindle取了个名字,叫七百。没错,是因为我花了七百块大洋买了它。叫七百,是为了时时告诫自己,不能辜负这七百块,要好好读书。七百!小金库瞬间空荡荡!以后买包子要不要肉馅我都要考虑一下!嗯,我一定要多读书。
在kindle上看的第一本书叫《一个人的朝圣》,不过我才刚开始看,才看四章而已。这是一本蛮有意思的书,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主人公是个75岁的外国老头,为了去看望身患癌症的多年未联系的朋友,徒步627英里穿越大半个国家还是洲。很奇怪对不对,有点槽点满满的感觉,因为逻辑上好像根本不通。
当你翻开书的第一页,你的心就必须要静下来思考,才能体会到该书的奥妙。当然,读每本书的正确姿态都应该是这样,快餐作品除外。书中的很多描写直击内心,我们可以清晰地看见主人公的内心世界,那仿佛和我们的是一样的。
说实话,我很好奇接下来作者会怎么写。因为在前面几章里,作者差不多已经把这个故事的大概讲完了。我想,重点应该在旅途,那一定也是一场心灵的觉醒和蜕变,这个过程,我无比期待。也正是因此,我觉得,这是一本写内心召唤的书。
很奇妙,我觉得如果一堆没有逻辑的东西被连在了一起,就很可能和内心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因为我们真正的内心深处好像不太讲究逻辑这玩意儿。
上回提到了《文心》,这次我还是要简单提一下的。
《文心》前面一些章节,是很值得看的,特别有意义。而我最近看到的章节,开始讲戏剧、读书、古文、练字等内容。这些内容当然不是说没有意义,只是我觉得离我们的现实稍稍有点远,但也不是很远就是了。比如说练字,这对于学生还是很有必要的。
再把读书单独拎出来说。这里提到的读书并不是看书,而是读出声来。我觉得这点对于读英文原版书还是有很大帮助的。我默读英文书的时候,经常会觉得看不下去。但是当我试着读出来的时候,我发现我有了继续读下去的惯性动力,而且对于生词,我有了查它们的欲望,因为我要找它们的发音,好读下去。
简书上经常有一些什么《三个月看完一百本书,balabalabala》之类的文章。我是很不屑于点开这些文章的,因为我觉得这纯属扯淡。别说能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看完那么多本书,就是真的翻完了这么多书,脑子里能留下什么呢?能把书名都记全,就不错了。
我看书很慢,喜欢在书上写写画画折折叠叠,喜欢去想象书中的场景,喜欢去感受作者想表达的那种抽象的东西。碰上特别妥当的词、句,我心里要暗暗赞叹。碰上我觉得“哎呀”的句子,我要好好感受,反复思量。
这些日子,还听到一个说法,就是你读的字数一定要比你写的字数多,我深以为然。读书破万卷,方能下笔如有神。
诸君,有什么好书,尽管推来。
2018.4.5.周四,大雨,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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