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的时候,在马路边等红绿灯,一边抽21块的利群薄荷一边吹着夏天闷热无比的风,那时,你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酷的人。潮流和时尚都抵不过你十七岁的酷。
十七岁,应该大部分人都在读中学,当然也有人已经工作,做着如意或者不如意的事。还有人已经有了小孩,当然这只是一小部分,不过极小的部分也代表他的客观存在。十七岁的我们是最向往自由的时刻,我们已经有了思想的雏形,不过这些思想现在看来只能算是年少无知。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大家都很酷,又都很普通。十七岁的酷就是骑着电动车在马路上横行,管他妈交警不交警。现如今看来闯红灯的人真他妈该死,他们的行为就是变相的迫不及待去投胎。等到天黑就跑去和朋友吃一顿西餐,很贵又很难吃的那种,学做大人在西餐厅里攀谈无聊琐事。在老宋烧烤店,吃一点撒满孜然和辣椒粉的烤年糕。十七岁的冬天,我们不会窝在家里,而会坐在烧烤摊边吃鸡爪,开玩笑说吃鸡爪是属于冬天的情调。即使冻得瑟瑟发抖,我们也要刻意露出惨白的脚踝,十七岁的愚蠢与可爱就是如此。
其实满大街都是抽烟的人,抽烟的男人或是女人,自在独行里说大多数人认为女人抽烟是世界上最丑的丑态。但是十七岁,我们不会这么认为,觉得抽烟是消愁,同时也是一种奇怪的浪漫。街上太多玩滑板的人,太多骑电动车的人,太多会搞音乐的,会画画的。你离开十七岁的时候,你只会觉得这些都太过平平常常,普通的不行,不会觉得这些都是心中的艺术与自由。十七岁的时候你会觉得喝酒很酷,什么科罗娜,什么大乌苏你都想买来尝尝看。后来,只会发现喝酒也不过是喝水,喜欢喝酒的和喜欢喝凉白开的并没有什么差儿。科罗娜不再代表酷的象征,而只是12块钱罢了。大乌苏也就是俄罗斯这种战斗民族醉人的酒。除了十七岁,我们都不会认为这些东西非常个性,非常有趣。真的太平平常常,像南方人吃的米饭,北方人吃的馒头。
十七岁,嚼着炫迈口香糖,手里拿着两罐青岛,坐在公园里吹风。看着漆黑的夜,发着呆。十七岁真的超爱装思想家,超喜欢发呆,呆呆地坐着,看路边的行人,看不清他们的脸,也不知道谁是谁。喜欢微醺的感觉,风拍打在脸上嘴里吐着脏话。不喜欢回家,也不想和爸妈说话,像隐形人一样窝在家里的沙发上,昏睡一个下午。我十七岁的时候讨厌看语文书,我喜欢看三毛的书,还有王小波的,十七岁的认知是谁也说不清的,那些是我认为最好的文学,当然文学有太多大家,这些小说只不过是我十七岁时所认为的十七岁文学。每个人对十七岁的见解不一,回头记忆起十七岁,也不过只是一场雨,朦胧模糊。
十七岁烦恼了就去喝酒,喝醉了就在电影院里睡一会,或者星巴克里点一杯星冰乐醒醒酒,显然效果甚微。
我们在酒吧里听驻唱歌手唱着爱人错过,想着爱情的曼妙,穿着耐克滑着长板,抽屉里锁着烟和酒,日记里一遍遍重复写着自由。热闹的聚会过后,点上一根烟,头晕的不行,一瞬间想用打火机烧掉世界。上海的南京路,南京的上海路,十七岁觉得这名字巧合的不行,后来发现这只是人类用于吞钱的步行街。
南京的梧桐落叶让你觉得浪漫,你想到了他们爱的故事,但是你不知道梧桐落叶还要清扫的现实。
十七岁的浪漫,无非是与现实的避离。在夜市摊里点一份热气腾腾的铁板烧,那是十块钱就能满足的浪漫。那个时候,你不用想谁赚了多少钱,工作是不是铁饭碗,谁又拿了诺贝尔奖,这统统都不关十七岁的事。我们是一群幼稚的小孩,一群浪漫且酷的人。
十七岁时好想好想去海边,去看四点的日出,书上描述的慢慢升起的日出。在沙滩上奔跑,喝着一瓶瓶洋酒,穿着短袖吹着微微海风。看着天不同时刻的颜色,这个属于自己的短暂世界。无线耳机里放着陈奕迅的富士山下,用蹩脚的粤语清唱。喝醉酒就爱吹牛,把牛吹到玉皇大帝面前去。脸是那种粉红色里又带着紫罗兰色,像爱琴海的味道。一群朋友聊着无伤大雅的玩笑,莫名其妙的眼里泛着泪。敏感又脆弱。美好的样子一时间觉得人生不必这么长。
想象着爱人相聚的快乐,看着电影里男女亲密到胸贴胸的场景竟有些感动。看书里那些对男女之爱和对性器官赤裸裸的描述不觉得黄色和难堪,只觉得真实和文学感。
躲在草丛里抽着南京的那群十七岁的小土狗,和那些在学校里用功读书的小孩一样,都是很浪漫很善良的人。十七岁,你当然可以选择做一个很酷的人,或真酷或假酷,也可以做大人眼里的乖小孩。每个人的十七岁都是值得庆贺的十七岁,没有模仿过复制过的十七岁。十七岁的浪漫不自知。
我想,十七岁是九头牛都拉不动的固执年纪,愚蠢又热烈。其实,长大才是易事,十七岁的浪漫终生只有一次。任何一个父母都劝不住十七岁的小孩,那是一个疯狂的年纪。年轻人的弯路是一个都不会少的,前车之鉴说给十七岁的浪漫少年听是最最没用的事。
倒不如让每个人都自己过那一段十七岁的浪漫。
我点了一根烟怀念我们的十七岁。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