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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1.我喜欢的作家——徐则臣

作业1.我喜欢的作家——徐则臣

作者: 危微 | 来源:发表于2022-05-02 06:42 被阅读0次

    本文为啄木鸟文学院·2022初级班作业

    平时拉拉杂杂看过很多书,也曾经在一段时间连续看一个作家的作品。但是要说特别喜欢哪一个作家,倒是没有想过。喜欢看的,看完了;不喜欢看的,翻翻前面几页就束之高阁了。喜欢的语句,也能抄下来或者诵读一两遍,学学作者的写作手法。但是,过眼不过脑的阅读,占了绝大多数。

    这次上课,老师布置了作业,要写“我喜欢的作家”。为了完成这一项作业,我选择了手头上有其作品的作家徐则臣来写。

    卓老师昨天上课的时候提到徐则臣,介绍了他是78年出生,是北京大学文学硕士,获得过茅盾文学奖。

    听到老师这么一说,我记起似乎曾经阅读过徐则臣的短篇小说,是哪篇小说,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了,只记得作者是徐则臣,至于为什么能记住这个名字,我到现在都搞不清楚,怎么就记住这个名字了。

    幸好,我在简书有读书打卡,翻看打卡记录,终于查到,曾经阅读过的徐则臣的那部短篇小说叫《六耳猕猴》,我记录了故事大概:年过三十的冯年在一家相机专卖店卖相机,每天晚上做相同的梦,梦见自己是六耳猕猴,被一条发亮的链子锁着做各种表演。每天晚上,他都因为感觉窒息而醒来。生活对于他而言,异常无助绝望。家乡一个女孩的妈妈主动让他回去和女儿处处,这女孩爸爸是个耍猴戏的,女孩是低他三届的小学妹,也算得上青梅竹马。他考虑再三,终于回去了,抛下了在外打拼的一切。当时我写的感悟是:谁的人生不是被勒住脖颈奋力拼搏的那只猴呢?

    还阅读过他写的《莫尔道嘎》,记录的故事大概:“我”生意越做越差,趁汽车还在自己手里没有被变卖,“我”一路往北。半夜,忧伤、恐惧、孤独的“我”遇到了开摩托车去莫尔道嘎的年过花甲的老哈。受到老哈描述的莫尔道嘎的吸引,“我”在牧羊人家呆了三天后,也去了莫尔道嘎。从老哈的醉话中知道了名为“牧马人”的客栈老板娘原来是老哈知青时代的暗恋对象,因为老哈想给她送礼物,导致巴图的腿被狼咬断脚筋而残疾,老哈还偷了一张狼皮换了条俄式围巾来送给女孩,被女孩从蒙古包扔出来。后来,老哈返城时如逃命。如今,老哈年年骑摩托车去莫尔道嘎,只为给中风的巴图过生日。感悟:谁都有一段忧伤的过往。

    不查不知道,原来我已经看过了他的几篇短篇小说了。

    今天,又阅读了他写的《青城》。文章以第人称写了“我”就职报社准备在成都开辟地方分社,我和副社长老柯被派前往。“我”租住在一套两居室的其中一间,合租的是一对恋人。合租人老铁前妻考上了研究生,老铁考了多年没考上,离婚了。青城想从乡村调进城市,找了大学时的老师老铁帮忙。没料到,老铁因为工作生活一团糟,自顾不暇。青城的温柔、关心、纯粹让他感动。他们一起到了成都,以作画、卖画为生,生活艰辛。到成都第二个月,老铁莫名咳嗽,渐渐消瘦,精力不济,作画艰难,看病花大量的钱,导致经济上捉襟见肘,于是,把租住的两居室分了一间出来。“我”和他们渐渐熟悉了,和青城聊起了去藏区看鹰,青城跟“我”学临摹书法家赵熙的字,和我一起去藏区看鹰,该发生的和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我”的字被房东以一幅顶一个月租金的价格拿去,做旧后以高价出售,“我”发现了其中端倪。报社取消了发展地方分社的打算,我离开了,让房东把“我”那间屋留给他们用。后来,“我”了解到青城以临摹画出售给房东为生,和老铁在出租屋住得很好。但是,我们再无交集。

    徐则臣的短篇语言质朴易读,以城市普通人为主人公,写出了人间烟火味,无论地域还是情境都有很大跨度,表达了生活不易但人人努力生活,人性善良美好,相互之间充满了关心爱护。

    这些,就是我要学习的。

    深度阅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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