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个弟兄发微信给我,问我关于两件事请的看法。
一是,良心的忧愁,是否代表属灵的忧愁?
二是,怎么看待心里的饶恕和行为的饶恕?
我把给他的回答整理一下当做今天的作文。
对问题一的回答:
我觉得真正发自人良心的忧愁,其本身是属上帝的。因为人的良心就是从上帝而来。那些没有认识基督的人,正是凭他们的良心在将来定他们的罪。人哪怕没有听过律法,如果能够遵从自己的天良,也是能行出上帝所喜悦的事。当然实际上没人能够完全遵从自己的天良行事,包括要寻求上帝这一点。
所以,如果一个人的忧愁,真正来自他的良心,那么我认为那是属灵的忧愁。实际上人的很多忧愁都不是来自良心,而是来自害怕、不甘心、贪婪等等,或者好的坏的掺杂在一起,形成一种情绪。这种情绪本身需要被看见和承认,无关乎对错好坏。然而这些情绪不能被算作是属上帝的。
属上帝的忧愁,是想主看到人们在圣殿里做买卖时,那种为神的殿的焦急——“如同火烧”;是主在十架上为钉死他的人求天父原谅,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是撇下九十九只羊去寻找那丢失一只的关切。
如果一个人发现了自己的忧愁,最好不要太快将它划分到“属灵的忧愁”范围内。至少要想一想,造成这种忧愁的根源是什么?如果这个根源问题被解决,忧愁还会在吗?也许这样的思考会让我们发现,很多时候我们的忧愁都是为了自己。
对问题二的回答:
在我看来,心里的饶恕是真正的饶恕。单纯从行为上,几乎无法判断一个人是否饶恕另一个。
可能这个弟兄想说的是,他自觉已经从心底里完全饶恕了对方,可是行为上有些事还是做不到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其实本来也不需要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先得罪再饶恕,一定不会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内心如果完全的饶恕,那么行为上的反应就与饶恕本身没太大关系了。
比如,甲伤害了乙,之后甲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真心悔改。乙也明白甲是真心悔改,所以内心已经饶恕了甲。可是因为曾经的伤害,让乙对跟甲互动会产生条件反射一般的抗拒。这时候这种抗拒的行为并不是因为乙不愿意饶恕甲。
再比如,甲在一个小组里,无意间违反了小组规则。虽然全部小组成员都真正地饶恕他,但甲仍然要根据规则接受惩罚。这也不是因为大家不原谅他,而是为了让规则得以伸张。
当然现实当中,很多行为确实也因为没有真正饶恕而产生。
所以,如果一个人十分确认他从心里完全饶恕另一个人,那他就不需要为自己在行为上不能做到“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而感到难过。也许可以进一步搞清楚,除了“不饶恕”,到底是什么让自己的行为变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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