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及含量:为阿片在70℃以下干燥、研细、测定含量后,加乳糖或其他稀释剂,研匀制成,含吗啡以无水吗啡计算,应为9.0%~10.5%。
性状:为淡棕色至淡黄色粉末,臭、味极苦。
适应证:各种急性剧痛如肛门手术后,偶用于某些腹泻、镇咳。
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便秘,老年人还可有排尿困难。除吗啡因素外,因内含罂粟碱和那可汀促使胃肠道平滑肌松弛而加剧以上不良反应。
禁忌证
1. 肠炎患者或巨结肠急性炎症患者禁用。
2. 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3. 肺源性心脏病患者禁用。
4. 支气管哮喘患者禁用。
5. 婴幼儿禁用。
6. 本品主要成分吗啡可通过胎盘屏障到达胎儿体内,部分亦能经乳汁排出,故禁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给药说明
1. 口服本品吸收比吗啡慢,长期服用有明显耐受性,依赖性强,戒断症状显著,长期服用停药时宜逐渐递减用量。
2. 不合理应用本品的产妇,新生儿在出生30min左右即可出现戒断症状。
3. 晚期癌症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无极量限制,即应根据个体对本品的耐受程度决定用药剂量,但应严密注意监控不良反应。
用法用量
口服。常用量为每次30~100mg,每天100~400mg。极量为每次200mg,每天600mg。每张处方最大量;对门(急)诊患者,300~1200mg,不得超过1200mg。对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700~2800mg;不得超过2800mg。必要时,医师可以根据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病情确定每张处方最大量。是对住院患者,100~400mg(逐日开方);必要时,医师可以根据患者病情确定每张处方最大量。
@麻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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