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过一个狗。至于为什么要用“一个”而不是“一只”,是因为我一直觉得,那狗从来,就聪敏得不像一条狗。
我家皇后常常说这样一句话:“畜牲和人其实没有什么区别,不过是说不得话。”
我当初听着,心想:原来如此,那哑巴不就是和畜牲一样的了。
戏谑归戏谑,后来遇着那个小狗,我才领悟到:原来皇后说的,是真的。
它只是,口不能言。
捡它回来其实很是偶然,一天春光明媚,晴空万里,和风熙熙,我和老Z,骑了电动车,踏春游玩——主要目的,是去折桃花。
道路两旁的桃花倒是开得艳,只是过往的行人约莫都是读了“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这样一句话的,凡我手能够及之处,片花不留。啊不对,片枝不留。
已失去的,我便不再留恋,于是将眼光投向了更远处的灼灼处。
老Z把车子停好,我一个鱼跃跳到了山坡上,手脚并用的爬到了半坡上的一株桃树下。正待我站稳脚跟,打算把一双罪恶之爪伸向娇艳的桃花时,忽然瞥见脚下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那自然就是后来的庄子。
彼时它亦是一双水汪汪的眸子望着我,小脑袋微微的偏着,耳朵懒懒的耷拉下来,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
登时,心下一软,漫山遍野的粉桃也失了色彩,这一团小萌物瞬时将我的心塞得满满的。弯下身,把它抱了起来。
它也不闹,安静的趴在我臂弯,也许是这样舒适,也许是它温和,也许,是我俩,就是有些莫名的缘分。
就这样把它领回了家,每日喂食、玩闹、清洗,甚至谈心。它总是展露出一副尤其聪慧的样子,我同它说话,它就支起个小脑袋静静的听。一双琥珀色的眼珠子转来转去,好似能听懂我的话一般。
那时候的日子也还算是无忧无虑,唯一值得操点心的,就是成绩。偶尔一次考差,心中自是百味杂陈,一腔苦水又不好道与老Z和皇后听,庄子便成了我忠实的倾听者。
开始我并未替它正式取名,总是“小乖乖”、“小宝贝”之类的叫它,后来有天,猛地一眼栽进他那梦幻般的眸子里,想起来近几天刚听过的“庄周梦蝶”,又看了看它直挺挺像个小木桩一样立着的尾巴,忽的跳起来:“就叫你‘庄子’,好不好?”
它蹲在地上,似是被我的大动作给吓到,呆了半瞬,才屁颠屁颠地小跑到了我身边,用小脑袋蹭着我的手。
后来我们就一起长大了,它变得健壮,善跑善跳,再也不是那个我能轻易抱起的小萌狗了。
我也把身高从1.1拔高到了1.5,算是长成了一个大姑娘。
可我也渐渐疏远了它。每次放学回家,总是书包一放下,就开始奋笔疾书,过后又是电脑手机玩上一阵,渐渐的,也就好久不再与它嬉闹了。
从前我们一起跑过的林间小道,只剩下它在孤独的行走;我们一起趟过的河,只剩下它在寂寞的徘徊;我们一起种下的小桃树,只剩下它,还常常流连树下……
我,慢慢地,被所谓的学业,现代的种种电子产品缠上身,慢慢地,离开了它。
再后来,庄子就不在了。
据说是生了病,它走的时候我在学校,一直到回家了好几天,才被告知,它患了虫病,去世了。
我已经记不得,庄子走后我哭了没有,我想,他大概只是生气我没有好好陪着它,跟我赌气,离家出走了,过几天就回来了。
心口有些钝钝的痛,哪怕过了这么久,回想起来,对它,不仅仅是怀念和不舍,更多的,是来自内心深处的愧疚。
那天在家里东翻翻,西找找的,竟翻出来一张多年前的老照片。没有泛黄,没有损坏,完完整整的,熨熨帖帖的铺开在相框里。
是时年七岁的我,抱着大概六个月,刚到我家的庄子。
照片里我笑得很开心,露出了换牙时掉了两颗大门牙的宽缝,本来就小的眼睛更是不知所踪。
它则很沉稳,头轻轻地搁在我手臂上,眼睛里是一贯的慵懒和无精打采,上下的睫毛都要胶着在一起。
“吧嗒……吧嗒……”,庄子啊,你也玩了快要五年了,何时归家呢?路畔的桃花还是灼灼,树下却再无你一双灵动的眼眸。
我很想你,想当初幼小的你,想当初粘我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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