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综合考查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先履行抗辩权和合同解除,难度较大,错误率较高。
A项考查违约的构成要件,关键词为“不构成”。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小轿车买卖合同,乙公司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无权单方提高小轿车价格。因此,甲公司不构成违约,反而,乙公司构成违约。故A项正确,当选。
B项考查法定解除权,关键词为“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甲公司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因此,乙公司不得解除合同。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考查先履行抗辩权,关键词为“可行使”。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本题中,甲公司已经依约履行第一笔和第二笔预付款,乙公司不得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故C项错误,不当选。
D项考查合同履行的原则,关键词为“提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依据“诚信原则”进行履行,原材料价格上涨,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乙公司不可要求提高合同价格。故D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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