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林晴一直是九十斤,155的小个子,如今却是一百斤了。
刘海盖住眉毛了,齐肩的栗子色的头发稍有点微卷,胖胖的脸颊,眼睛倒是很好看,可是鼻梁上架着半边黑框的圆圆眼镜,皮肤不是很白,比小麦色白了一个度。林晴看着手机相机里的自己,好嫌弃呀,胖了不少,真该好好减肥了。
该吃晚饭了,走出教室,越过一层层的楼房,迎面倾洒下的余晖,真温暖。
电梯到了四楼,官楚云走了出来,和林晴热情打招呼,林晴笑着说hi。
官楚云,全级最优秀的男生,成绩年级前三,大学两年他拿过的奖比别人大学四年拿过的还多,寝室地上都摆不下他的奖状。他长的很阳光,虽然不是最好看的那种帅气,却在林晴眼里,只有他,才配得起阳光般的帅气。
林晴和官楚云在大学报道前就互加了QQ,那个两个月的假期,正是因为有了官楚云,林晴才会对大学那么期待,才会对这座南方的小城充满着各种美好的幻想。
林晴一直记着第一次认识官楚云的时候,大学的第一个晚自习,导员让大家自我介绍。一个穿着黄色运动T恤,灰色短裤,白色鞋子,白色棒球棒的男孩子跳上了讲台,在黑板上写下官楚云三个字,声音很好听,他笑起来真好看。总之,林晴觉得,活了十八年,还是第一次遇见一个可以真正用阳光来形容的男孩子。
大一,真是最无忧无虑的大学时光。室友爸妈离开的时候,室友哭的稀里哗啦,林晴只有爸爸送她开学,爸爸走的时候林晴没有哭,也没有不舍,爸爸走了之后,林晴还是一样的收拾行李。因为她觉得,大学,梦想真正起航的地方,这里,必然会成为人生中最值得的回味的记忆。
南方的夏天,真是闷热的不行,林晴没有无时无刻不在流汗,还要穿着厚厚的军训服,衣服永远是湿透的。
官楚云自告奋勇当了班长,每次军训的时候他会抬来一桶水,集合时走在最后面,细心照顾大家。林晴一直想找机会和官楚云说说话,想和他成为好朋友,而不是和其他同学一样。
军训的教官真是严厉又严厉,还碰到一个老乡的教官。一日中午,刚集合站在第二排的林晴不禁困的打了个呵欠,不巧被那个老乡教官看见了,叫林晴出列,站在一旁惩罚原地踏步。
(之后不定时更新)
O(∩_∩)O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