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质询函
针对物业公司公告文件-高(2016)61,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公开相关信息并作出相关答复。
信息公开文件要求:
1.本更新改造项目物业方主要负责人人员名单。
2.与通力公司终止维保合作关系后,迄今为止,电梯的维保记录。
3.申请政府补贴所递交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包括评估文件WTTC2016000030)。
4.翠景、雅景、丽景7台电梯安全评估报告。
5.富士达电梯选配方案相关文件(包括但不止于:电梯型号、价格、质保期限、电梯生产周期、维保方案等内容)。
6.请出示公告里提到的招投标的相关工作资料证明。
7.请出示业主意见征询函里提到的多家商家的产品价格、售后服务、质量对比等资料。
需要答复的质询:
1.公告中将评估报告结果一笔带过“建议对丽景阁1#,2#电梯更换电梯或更新改造”。既然电梯的状态要求为应“更新”或“改造”,为何物业方擅自做主,将可能可经过改造就达到安全标准的电梯更换掉?
2.物业方为何迟迟不公布电梯安全评估报告?
3.物业为何剥夺业主知情权,参与权独自向电梯厂商询盘?
4.公告内容称富士达保证按时保质完成电梯电梯更新工作,富士达何时保证可按时完成更新工作?保质方案为何?
5.报告中称富士达电梯从价格、安全系数和运行的可靠程度都能够达到此次的改造目的,是改造还是更新?
6.政府相关文件里要求电梯更新改造费用由三方共担,“物业自筹一部分,业主分摊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为何公告说明费用来源仅为业主自筹(维修资金)及政府补贴?物业出资义务何在?
7.为何物业可不按流程递交资料就获得电梯更新改造资质?为何可以先拿到补贴资格再做业主意见征询工作?
8.9月7日就获得补贴资格,为何10月14日才对业主进行意见征询?
9.业主反对的是物业暗箱操作及不按合规流程执行项目的工作方式,从未否定过电梯的改造更新的需求,相反,业主为了自身出入安全,在政府8月8日公告登报之后就及时在8月10日解读相关文件并督促物业尽职申请改造、更新电梯的资格。业主认为暗箱操作及不按合规流程执行项目的工作方式使得电梯改造更新可能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并有滥用维修资金,铺张浪费的嫌疑,如物业不同意业主的担心或质疑的,请物业公司做出详细的反证答复。
10.意见征询工作10月24日截止,公告内容表示如业主同意更新改造电梯未达到2/3以上业主人数的,物业终止此项工作,请物业对已经报废的电梯正在运行一事做出答复,为何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报废两台在用电梯?此项工作停止以后,报废的电梯如何取消报废状态恢复工作?
11.按文件WTTC2016000030要求,丽景阁电梯达到要改造、更新状态,物业“停止此项工作”后,如何保证电梯运行安全?怎样处置这种状态下的电梯?
12.对于翠景、雅景电梯使用过程中持续晃动的现状,物业将会采取哪些措施保障翠景、雅景电梯安全运行?
13.如果物业“停止此项工作”,请向福田区电梯改造更新工作组递交情况说明,以免影响我们小区以后的申请。
本质询函今日交给物业公司,业主知悉质询函接收人不等同于以上文件公开、质询问题答复者,请物业公司对业主的问题全面、详细地答复。
部分业主
2016年10月23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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