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听到朋友说过一句话,原来第一眼就喜欢的人真的会喜欢很久很久,我不可否置,我不适合那样的人,却偏做那样的人。
2014年6月,中考结束以后是一个人到另一个城市发展,那一年16岁,那个时候的行李很简单,想法很简单,人也很简单。中考结束以后,父母的不约束成了我放纵自己的理由,那个时候的自己只想要逃离父母的身边,逃离熟悉的城市,逃离熟悉的人,然后到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地方,遇见陌生的人,开始陌生的生活,那个时候的我,什么也不会想,也懒得去想,不会懂得照顾家人的感受,没有朋友,心思单纯的,就好像天空里的白云,像甜甜的棉花糖,腻人而又美味。唯一跟现在不同的,是闲暇时光总记得给父母打个电话,再忙也会抽空回家陪父母吃饭,有了自己的生活圈朋友圈,朋友再也不是用金钱换来的,也开始懂得和理解父母的艰辛不容易,但奇怪的是,每次想起那个让我第一眼就喜欢的人,便再没有苦涩,即使后来,再没人像我当初那般付出过,我也,不曾卑微了。
以前总是觉得,喜欢一个人就要在一起一辈子,可是当有天,我不再喜欢你,我也有了自己的生活圈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喜欢一个人,时间并不能证明什么,亦不能代表什么,不是不爱了,只是懂得了把所有的心事都放在心底,所有的委屈都一个人扛,就像薛之谦的歌词里面唱的那样“感情像牛奶一杯,越甜越让人生畏,都早有些防备,润色前的原味。”是啊,感情不就像甜品一样吗,太甜腻了反而会让人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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