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酒吧的吧台旁,透过香烟蓝色的雾盯着酒保。那是个狗娘养的壮汉,我能透过他的衬衫感受到女人对他产生的骚动。硕大的肌肉。透明的酒杯。
“还要来点什么吗?”那巨大的身躯说道。
“伏特加七喜少冰。”
他麻利地晃出一杯酒递给我,我扬起头一气干掉。起身离开了这里。
街上只有些醉鬼和不知死活的王八蛋。但我爱他们。他们最是简单,只需要丢给他们一瓶啤酒他就敢和你起底。
我也大概齐属于他们。
从酒吧走回家里需要经过四个街区,过三个路口,横穿一次马路,经过小吃摊和乞丐,最后还要跨过一条臭水沟。每一次都会升华。
拿出钥匙开了门,我径直走到冰箱前,它永远那么可爱,用发烫的身躯冰凉了我的嘴。我爱它。它一定不爱我。
我拿了瓶粉象啤酒,用牙咬开,全部吞下。胃里的酸,我也不知道它是什么,硫酸也好,脂肪酸也好,正在灼烧着每一根神经。就像我每一次爱上一个人。在犯贱或者头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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