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辩论
对弱者的怜悯推动了社会法制的进步问题与回答

对弱者的怜悯推动了社会法制的进步问题与回答

作者: 洛子蓝 | 来源:发表于2018-11-25 15:32 被阅读2次

    1、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度:(如果你的法律出现了错误你方怜悯的定义很主观,我方认为的怜悯是同情是保护,而不是过度的帮助。请论证绝大多数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度的事件都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反抗(社会舆论代表了大多数?而且说明了法律还有完善的空间,所以要听社会舆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律的初衷是好的2、对方辩友,你这是在否认这几十年来中国法制建设的结果。(比较,民国与现在。给出的判准尽量客观

    3、法律每时每刻都在保护你,但要落实到行动上是你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才会发生。

    4、法制进步:(1)社会法制进步体现在法律条文的细化和修正

    法律的特性:公平性、普适性得到更好的体现

    2、法制=法律+制度3、初衷≠目的。初衷(维护领导者统治下的每一位公民。法律只维护某一特殊群体时,会导致苛政暴政,社会会暴乱,所以要维护每一位公民的正当权益。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是社会形成的基础。这就是怜悯。法律以一纸契约)是最初的目的。

    4、公正性(法制的公正性体现在对每一公民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上。的体现。我们有《未成年的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较民国时期更好的做到了保护每一位公民的正当权益。即相关群体的合理权益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保障。法律尊重受害者和加害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资源再分配

    对受害方,追究加害方的责任对加害方:尊重加害方的正当权益。请律师为其辩护。甚至加害方无经济能力支付律师费,法律会帮加害方请律师。如果他们的正当的权益没有得到维护,那这是执法的问题而不是我们法律的问题。是执法人员的失职,而我们的法律没有问题个人是无法对个人进行判刑的。如果你已经防卫过当,5、弱者是相对的概念,如果在不同的领域没办法用统一的标准进行比较。

    6、普适性(法制的普适性是指其普遍适用于它的实行对象。的体现:考虑到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全体公民的意愿和需求。

    7、绝对性的问题。

    请对方举反例证明其不是绝对。最终社会的稳定,这种稳定是能够保护每一位公民的正当权益。跷跷板理论、木桶理论。不能有短板,

    8、在立法的阶段对弱者的保护强者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这时候无法可依)请问您怎么立法呢?

    如果遇到解释不了的问题,请对方举例说明。9、会不会有法律保护了一方的权益,侵害了另一方的权益?我方认为我国现有的法律不存在这种情况,如果对方觉得有,请举例说明。有一对夫妻,女方怀孕对男性方手打脚踢,男方想提出离婚但是法律不允许男性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

    女性在婚姻方面是弱者可以得到保护

    男性在人生健康安全方面是弱者,他一样可以申请保护。

    10、如果有强者的权益受到限制?

    判断的主体是社会社会选择利益最大化,认定这种权益不利于社会的发展

    11、奴隶主法律与现在的法律维护奴隶主的权益现在的法律还维护无产阶级的权益。

    12、为什么对弱者的怜悯的主体是国家?

    1)首先,今天我们的辩题讨论的是法制的进步。而能够决定法律的只有国家,社会舆论在一定程度上侧面影响法律的制定

    2)个人更多时候给予弱者的怜悯的体现是情感,但是国家给予的怜悯是行动即立法。

    13、为什么国家对弱者的怜悯是立法保护而不是立法+司法的过程?

    1)因为司法阶段不确定性因素太多,讨论范围太大,在此不做讨论。辩题也是在讨论法制。

    2)难道我们要因为执法过程会出现问题而否认初衷,对方辩友,我们不能因噎废食。

    3)司法出现问题,我们要做的不是去否认初衷,而是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使司法的过程更加严谨,能体现法律的两个特性。

    14、为什么国家要通过立法来保护弱者的正当权益?    1)法律的一劳永逸,(全面完善详细,有法可依,使执法的难度降低

    2)法律具有强制性。能够最大限度维护弱者的正当权益。

    15、对弱者的怜悯(针对性立法,违反了人人平等,损害了强者的正当权益(对强者的不公平?

    1)弱者的正当权益本就受到了侵害,我们需要立法保障他们都能拥有正当权益,才能更好做到人人平等(与原来的法制相比。并不存在损害了强者的权益  2)《未成年的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会侵犯到我们的权益吗?如果没有,那么就证明保护弱者并不会损害到我们正常的权益。如果你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证明了你所谓的权益是不合法的。

    16、为什么要对弱者怜悯,保证每个公民的正当权益?   对弱者的怜悯能够推动对法律条例的修整完善,从而能够更好地实现法制的公正性,有利于实现法律的初衷。即能够推动社会法制的进步。

    因为这是法律的初衷,且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17、怜悯体现在弱者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

    明确怜悯:法律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每个人正当权益

    只有正当权益被侵犯的弱者才会被怜悯。

    而国家政府对弱者的怜悯体现在立法形式上的保护

    18、弱者变成了加害者时,我们仍然要保护他吗?对弱者的怜悯是对法制的践踏?轻判弱者?

    如果弱者可以成为加害者,说明在这一领域他是强者。法律给每一个人的判准有统一性(不同的人做了同一性质的事(动机、手段、社会影响相同,法律给予的惩罚是一致的。但可以根据由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行为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酌情惩治。受害者与受害者家属的原谅可以减刑。(法律规定了一定的弹性可以酌情减刑。比如特殊人群:青少年、孕妇、老年人

    19、如何看待有钱的人被道德绑逼捐,是对强者的不公平?

    我国制定了法律,他们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以消除社会舆论对公司的恶劣影响。

    我国有法可依,使不使用就是公民的个人选择问题

    20、对弱者的怜悯会不会导致司法对弱者过度保护?1)我们说法制=法律+制度,所以司法与法制的进步没有联系。

    2)我们的法律是确定的但执法的过程有不确定性,我们没有办法确定执法人员能否公平公正

    所以没有办法进行讨论。但是对方辩友,我们设立法律的初衷是好的,为了维护每一位公民的正当权益。

    我们应该对执行进行立法,以求规范执法,而不是去责怪法律,设立法律的初衷是好的。

    21、弱者往往不能有效地表达自己的诉求?

    在某一领域处于弱势,缺乏诉求的渠道。

    22、为什么国家对弱者的怜悯体现在立法保护上?

    国家对弱者的怜悯并不是一种情感,而是实质性的行动即立法保护。

    23、为什么弱者往往都是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

    在法律中,弱者的定义就是在发生了侵犯时处于弱势的一方。如果他是某一领域的弱者,他无能力侵犯别人的正当权益。24、我们帮助了弱者不是给了弱者侵犯别人的条件吗?

    [if !supportLists]25、 [endif]当弱者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害之后,感觉到同情,所以决定去通过制定法律帮助他们,这是进步。

    26、细化不一定是法制的进步?在什么样的细化才能使法制的进步?’法律的公平性和普适性得到更好的实现。法制的推动 地对公平性、普适性

    27、一人卖惨,法官会不会对他轻判?(以小见大,因为个例会对整个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所以干脆不需要怜悯利弊比较诚然我们承认可能有些时候对弱势群体的怜悯会导致社会舆论的倾斜和法律上的一些误判,但我们同时应该意识到,对弱者保护的初衷是好的。而我们行为上的偏差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来补足,但无可否认的是我们这个初衷是对法制进步的推动。

    28、法律的特性:公正性、普适性(每个人都适用)——社会稳定——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使人人平等,社会稳定因为存在就业歧视,弱者无法正常就业维持物质与精神需求,生存便成了问题,便会发生暴乱

    29、过度依赖心理、社会舆论。

    请您方论证国家对弱者的保护一定是过度的

    30、相对弱者(应在同一个情境下双方进行比较,必然的联系,需要直接的比较而不是间接的比较)和绝对弱者。(请论证绝对的弱者。施暴者和受害者:法律在界定,受到侵害的一方是弱者富人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后,他也是弱者。我们也需要保护他的权利。我们不可能在每个方面都是强者,也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处于强者的位置。对于整个社会群体而言,里面的每一份子的强弱身份都是在不停转换的。当我们处于弱势时,我们需要的帮助是更多的,若没有对弱者的怜悯,在我们处于弱势时,没有力量帮助我们脱离困境,造成一种“法律只在我们不是弱者的时候才对我们有保护作用。”的情况。这时法律就失去了它的普适性。

    31、权益的缺失也是合法权益的侵害

    32、

    同情是地位平等、感同身受的(甚至是有相似经历对不幸表示关心理解的而怜悯是高等对低等,可怜、俯视悲悯:普世意义

    对方辩友,您的意思是我们应该

    听弱者的定义。弱者是指一定时期内自身能力不足弱者是绝对的而非相对的,相对弱者不在我们今天的讨论范围内强弱之分千差万别

    一定时期是什么时期?请对方举例什么是绝对的弱者。弱者是社会资源占有较少的群体,这个也是通过比较得出的,什么叫较少?跟谁比算少?所以很明显,弱者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对弱者的怜悯会影响大众对于事件的主观判定,进而会影响法制人员对于事件判决的客观公平性,而法律把追求正义和公平作为其终极价值

    我们不讨论执法的过程。

    法制指动态意义上的法制,即指立法、执法、守法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也包括法律宣传教育在内动态法制包括了执法

    请对方论证什么是动态什么是静态?对方所说的动态的法制包括执法,但是执法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难道我们要因为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否认法律的初衷,所以我国应该要废除当前的法律了。

    我们所说的法制=法律+制度,而不是所谓

    对方辩友你只考虑到了社会舆论的消极影响而忽略了其积极影响。请问你是如何证明法律实行的过程中,消极影响大于积极影响呢?(对大众的判定,

    社会经济学角度来看,保护弱者干预了市场竞争机制,市场是多层竞争互相关联的整体,为了时下某一层面的相对公平而人为强加干预必然导致整体更大的不公平,更严重的甚至会引发整个市场竞争机制崩溃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使得生产力发展由此严重受阻。

    我们说,法律是论证认为干预,

    请问对方辩友,经济危机来临,国家不保护弱者,很多人破产,商家宁愿将牛奶倒进河里,不愿意低价卖给穷人。不是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吗?市场存在盲目性、滞后性、自发性,国家对弱者进行保护,正是对经济实行了宏观的调控,保障整体的公平。不仅对恶性竞争,正常的竞争也需要管,防止物竞天择那么你是觉得所有的弱者都没有存在的价值,弱者不应该存活在世界上。对方辩友,我们是一个法制的文明的社会,是不是应该对弱者有怜悯?

    弱者接受怜悯之后产生强烈的依赖心理?请对方论证一定会有可能产生依赖心理,但法律可以让他不依赖。一旦弱者无法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条件,那么国家会立即取消他的低保。

    请问对方辩友你如何论证所有的弱者接受怜悯后会产生强烈的依赖心理?

    既然对方无法论证所有的弱者都会产生依赖的心理。我们保障弱者的正当权益,使弱者能与强者相对平等。不能因为个别的弱者不思进取,而取消整个社会对弱者的保障。

    对弱者的怜悯更是一种道德绑架。当今社会,强者必须得帮助弱者为什么强者必须帮助弱者?我们有法律可以让强者寻求帮助我们的怜悯是受害者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

    自身的优势丧失?请你论证我们所出的法律舆论杀人?

    8、保护弱者看似人性化,其实他混淆了社会正义与邪恶。这个社会真正需要的不是强者保护弱者,而是全社会都来保护正义,这才是我们应该努力做得,而妄谈什么保护弱者其实是混淆是非请问您方对正义的定义是什么?(正义是大多数人的正义对方辩友是在告诉我,弱者不属于社会的一部分?或者是弱者属于少数?弱者和强者是相对而言的,请对方辩友说明其判断标准是什么?如何证明弱者是社会的少数。

    9、如果社会保护了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没有被保护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法律的目的是什么?保护每一位公民的正当权益啊,既然每一位公民的正当权益

    10、考虑为什么会有弱者?是什么造就了弱者?是社会造就弱者,再去保护弱者只能是社会的倒退11、面对乞丐,我们该给他一个饭碗,而不是单纯的每天给他一碗饭?我们的怜悯并不是毫无底线的怜悯。

    12、心理上的怯懦才是真正的弱者13、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牺牲了少数人的利益对方的意思是我们可以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不管少数人的死活,看着弱者死去吗?为什么不行呢,弱者的存在占了社会的份额但是没有对社会有贡献?

    �q���6�� ��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对弱者的怜悯推动了社会法制的进步问题与回答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stvpq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