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吾尝以“蜀酋”自称。初读《厚黑》,观其原因有三,付于同人,共同探讨。
古代四川称为“蜀”,宗吾之书发布之初作者用笔名“独尊”,取“八荒六合唯我独尊”之意。《厚黑学》兴起之后,作者宗吾出自四川,因此四川被称为“厚黑国”,作者被称为厚黑国主(酋长)也不足为怪;
作为宗吾的弟子本应当接受“酋长”的衣钵。但宗吾当时的生活形象称呼为“沿门托钵”。没办法,钵得留在自己手里,维持生计,但是思想是向下辐射传递的,同时又必须传于弟子一些外在的东西,只好留钵予衣,“把自己的狗皮褂子脱与他人”。因此“独”字古体獨的犬部传于弟子,自己独留“蜀”于身上。同时学生与老师的水平是相对的,“好弟子之足高一丈,则先生之足短一寸”。在尊师重道的时代,“尊”长的脚(尊字下部)相对短了一寸,即得酋字。合起来即为“蜀酋”。
酋与囚谐音。因此种理念过于离经叛道,作者被时人称为精神病也未尝不可,不可避免地被囚于精神病院,变为蜀中之地的罪(离经叛道)囚(囚于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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