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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之贵

甲骨文之贵

作者: 陶正之 | 来源:发表于2020-03-25 11:40 被阅读0次

    本想跟着甲骨文整理原始哲学的价值观,竟然发现目前识别的甲骨文中没有“贵”字。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商殷时代交易频繁,甲骨文既然有“买”字,理应有“贵”字。

    在未经识别的甲骨文字形中,我发现了一个疑似“贵”字的甲骨文。由左“争”右“贝”组成。为何我认为这个甲骨文可能是“贵”字呢?

    理由一,“贝”字作为“贵”字的核心组成部分不言自明,关键是在篆书“贵”字中清晰可见两只手的字形,在甲骨文中一样清晰可见,不同之处在于甲骨文中两手之间是一条直线,书刻在贝字左侧;而在篆书中,两手及两手之间的线条书写在贝字上部,并由直线变成了曲线。而单独的甲骨文“争”字字形中两手之间也是曲线,可见两手之间的线条曲直与否不影响字义。按照甲骨文的构字规律,构成字符“争”放在贝字的左侧还是顶部,也不影响会意的意思。

    理由二,先不论《说文解字》将“贵”字解释为“从貝臾聲”是否准确。我们认为“贵”字“从争从贝”完全合乎字理。从道理上来讲,何为“贵”呢?俗话说“物以稀为贵”,稀缺则值得争取,人皆竞相争取,则导致愈加可贵,“争”相付“贝”的会意完全符合“贵”的社会价值观。

    在“贵”字的经典字义中,也佐证了我们提出的“从争从贝”观点。

    《戰國策》貴合於秦以伐齊。【註】貴,猶欲也。可见“贵”字在战国时期兼有“争取”的含义。

    既然以“贝”相“争”,自然是出“贝”多的人争得,现代人所谓“价高者得”。所以对于《前漢•食貨志》“器苦惡賈貴”。《玉篇》释之为“多價也”。

    既然“价高者得”,则是所“争”归于“贵”者。所以在《釋名》中清晰解释“貴,歸也,物所歸仰也。”

    《说文解字》“从貝臾聲”的解释,却不能解释“贵”字含有“争取”、“归属”的字义。

    而且“贵”字的发音,并不是“臾聲”,恰恰与“贝”发音相似,也就是说,“贵”字“从争从贝”既符合 “以贝相争” 会意为“贵”的造字法则,亦符合“贝”是“贵”字声旁的造字法则。

    综上所述,甲骨文“贵”为“从争从贝”,完全符合字理,亦完全符合历代经典的基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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