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23:1灵修文
这段时间有一句话一直萦绕耳边,挥散不去:“不可随伙布散谣言,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出23:1)
我们的惯性思维就是从众心理,随大流,和合本圣经在“布散谣言”之前用了“随伙”这个词实在是非常形象,加上连续用 “不可”的禁令,彻底断绝了我们散布谣言的借口,在神面前从来就没有“法不责众”这一说。
现在的网络消息大量存在着恶意剪辑拼接、配上无关旁白、故意找人摆拍、刻意混淆视听、转移公众视线等等现象,如果我们有条件核实的不核实,有必要甄别的不甄别,反正网络是这样传的我也这样传,别人都是这样说的,我也这样说,那就很容易陷自己于犯罪作恶中,因为谣言背后大多都有害人的目的,如果所传的不实,无论是不是从我们起头,我们都是犯罪的帮凶,是在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这正是十诫之一的警告: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20:16)。我们身处在一个舆论导向单一的处境中,随伙布散谣言的试探无处不在。如果我们连基本的分辨意识都没有,如何谈得上警醒守望!
有人说,那我就什么都不说,肯定不会错,反正我也不关心世界上的事,我只要关心属灵的事就好了,真是这样吗?这节经文真正的目的是警戒我们不要作恶陷害人,绝没有禁止我们说话的意思,圣经也从来没有这样教导过,相反,在谎言泛滥的处境下,真实、客观、准确、公正、思辨的言语何等缺乏,这才是真正迫切需要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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