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法官:我首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本人,余振新,男,42岁,户籍,安徽省芜湖,现居住旌德县庙首镇庙首社区丰溪前坦村民组,我现将事件的起因,发展及现状做一个说明描述,已有利于各位法官及关心我们的亲戚朋友有一个直观的了解,并对人性的善恶,事情的是非曲直有一个直观的判断!本人2002至2008年底,在上海一家装饰企业打工,因我诚实忠厚,踏实肯学,得到了老板的认可,以至于长时间的可以在这家企业工作,因此,掌握了一定的人脉及学得了一定的业务能力和销售的技巧,当时的月薪是6000千元,年底一般有20000万元红包,这在当时是算工资比较高的了,但是我多年以来,一直有创业的理想,在2008年我决定辞职,自己创业,在这个时候,周康林因我们平时聊天,和他谈起过我从事的行业比较赚钱,因此想和我合伙,我及我妈妈一再强调,做生意是有风险的,让他考虑清楚,当时他怎么说的,我就不一一赘述,相信大家可以想像的到,否则,也没有后面的故事了。于是,我就开始四处找门面,因我不愿意与原来的老板在一个市场而造成互相的尴尬,同行是冤家嘛,所以我起初在苏州,杭州,昆山,及上海的其他市场光找门面就花去了我三个多月的时间,费用大概超过15000元,几乎每天都是起早摸黑,日日奔波,最后还是和我原来的老板商量,在我工作原来的市场经过我朋友的推荐定了一间门面,从谈价钱,执照,门面的设计,找工人,谈工价,到联系厂家,到找客户,在这里,我请问周康林先生,你在这个时候,你做了什么,你为这个店做了什么?那么,店顺利开业,这其中的艰辛想必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能体会,我起早摸黑,有时候晚上很晚回到家里才想起一天没有吃饭,工地送货,工地施工,施工完讨账,讲到讨账,请问,这么多年,你为店里讨过一毛钱吗,哪一年过年,我不是现金给你,让你们先回去过年,我一个人在上海苦苦等钱,你说过一句感谢的话,还是慰问了一句你辛苦了,我平时还要管店里,因为他们不懂,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时候我累的半死回到店里 他一家人有说有笑,多好的日子啊,对吧,……,那么,艰难的度过了2009年,为什么说是艰难的,想必你们心里也是清楚的,到了2010春天,正当我满怀干劲和热情一心扑在店里的时候,,你突然告诉我你要退股,因我考虑到店里潜力还是很大,并且我是非常有信心,第一年应该每个人赚11万吧,也许他不满意才是出于其他的动机不得而知,我劝他不要退,后来我觉得他可能没有信心还是其他,我当时就打电话给你说你真正想退就退吧,账终归算的清楚,一分不少的给你,而你为什么在电话里承莫了近二三十分钟,是太突然了,还是阴谋诡计没有得逞,电话挂掉十分钟不到,你就让小舅舅打电话来了,你要是个君子,要是个男人,你那时候说话算数,还有今天的事吗,这么多年啊,他是砌墙的事没干,挖墙角的事到干了不少,蝇营狗苟.那么从2010年开始,店里生意开始慢慢的好起来了,至2006年,他应该拿走了150万以上的钱,没有我,你拿什么在马路边上做房子,就靠你那点拆迁款吗,恐怕你自己住的房子盖起来也就差不多了吧!那么,到了2016年因市场及其他因素,生意在走下破路,因我考虑到方方面面,跟他提出来分开,,在这个过程当中,我始终把亲情放在第一位,所以尽量的忍让,不计较,然而,付出的牺牲得不到我想要的结果,在谈价的过程中,他说,我们这个店值65万,那么我问他,这65万事怎么来的,你是叫第三人估出来的,还是自己计算出来的,他憋了半天,说是周瑾说的,周瑾是谁呢,是他的女儿,怎么评价他好呢,算了,我想不要伤了和气,我一再强调,结果是我答应了他,当时付了10万定金给他,但是,风云突变,过完春节,我来到上海接到通知,说要整体拆迁,我就发了短信告知于他,说要拆迁,已经不收房租了,我叫他10万块钱还给我,我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事情有变化,但是他保持承莫,直到今天突然起诉,我试问,你是何居心,你道德何在,你良知何在,在你眼里只有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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