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前我曾经写过一篇玄幻小说,洋洋洒洒一个多月,二十万字。很难想象那时候有如此之激情。早上八点准时起床,吃完早饭码字,吃完中饭码字,吃完晚饭码字。整天手指所接触的不是键盘就是筷子。简单丰足,并且愚笨。
令人感激的是,父母是支持我的,他们甚至愿意资助我一台笔记本电脑让我带去高中继续码字生涯。但是很显然,这并不现实。
我到底还是没有坚持下去。如今看来也不算是一件坏事,如今再去看我几年前写的文字,也只能脸红在心底怒骂一句,狗屁不通。
写的文章狗屁不通(矫情做作,情绪泛滥),写的四言狗屁不通(牵强附会强行押韵)。
但还是暗自庆幸,我总算给我的青春留下了一点东西。那时我特爱写藏头诗,与我关系要好的伙伴,将其名字写在一本本子上,竖着写,然后开始构思谐音和韵脚。我作一首诗的速度极快,常常不用十分钟就完成一首,辞藻及其富丽堂皇,内涵却空洞且乏味,多是些情情爱爱恩恩念念。男小伙伴是不需要我这种东西的,所以我一般是写给女同学居多。写完之后故作淡定将本子抛在其桌上,然后正襟危坐等待夸奖。那时候的虚荣心真是可爱而容易满足。
年岁渐长,懂得了隐藏情绪,便不怎么写诗了。我一直认为文章是写给自己看的,好坏由不得他人辩驳,写的是自己,表达的是自己,权当是给自己做个人生记录,想以后老来能有个清楚的历程回顾自己这些年都干了些什么喜事混事聪明事。
写诗不一样,我常常不懂自己想表达什么,但常常就是写出感觉了,这种感觉来得虚无缥缈,毫无根据。我可以在热恋时写情伤,失恋时表爱恋,得意时感受失落,难过时学会理解人生。所以写诗总有一部分是写给别人看的,是一种基于感情基调的炫耀。
令人欣喜的是,这些年总有一些人匆匆忙忙的走进我的人生,成为我写作的动力。我们相识了,之后接触到的很多事,都不是那么清楚明白的,这让我渐次习惯。
很多时候我们不清不楚的获得了。或者不清不楚的失去了。
尽管这些同等,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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