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大学之后染上的熬夜的坏习惯。 无数次,起身下床,伴着室友的鼾声,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或在纸上写写划划。众人皆睡我独醒的黑暗中,可以完全抛开白天与人相处的拘束,不必在乎装束、仪表和举止,不必照顾情绪、颜面和大局,且悠哉悠哉地翘着二郎腿,倒上一杯白开水,让安静的深夜做思路最好的催化剂,我完成了无数篇日记、策划案或者像此时一样的无病呻吟文。忙了一天,深夜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大概是无数人熬夜相同的理由吧。 已160天。 每天必经的小路的路面铺着的,从夏日树上密密树叶间投射下来的斑驳树影,变成了此时肃杀冬风吹落下的一片片的枯叶。车胎轧上,清脆作响。两首歌的时间就足以到达目的地,一本一本的书,一天一天得过…是的,《The Economist》和The Wall Street Journal 节选的文章九曲回肠,峰回路转;下一本,趋向正无穷的连续函数的曲线丝般顺滑,矩阵丝丝入扣如密匝匝蚁排兵、急嚷嚷蝇争血;furthermore,事业部制大概是集中决策下分散经营的最好形式,罗伯特欧文的确比大卫李嘉图更散发人性光辉;above all,仅A、B、C、D四个选项如何足以讴歌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把这样的每一天Ctrl +C & V 就构成了这段生活的全部。最初的热血沸腾已经感觉到了冷却。板凳上的屁股越发静不住。 怀念在球场奔跑时呼呼吹过耳边的风,与朋友畅谈时仰脖吞下的酒精的热辣,头脑风暴思维碰撞之余被引燃的四射火星,出差路上看着车窗外景色飞速向后退去时戴上耳机哪一首歌留下的温热的感动…
Fortnight le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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