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1月8号就要对轰动一时的“复旦投毒案”二审宣判了,关于这个案子,媒体、社交平台、民间公众已经讨论了许多,话题往往离不开一点:是不是该判死刑。这期间有过法律专家的陈述,有当事人父母的期望,也有复旦部分同学联名上书的情愿。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旁观者、局外人,既无法称为大侦探抽丝剥茧查出事实真相,也无法作为法官给出最终判决,只能随便说点自己的看法。
这个案子的轰动主要是嫌疑人、被害人的身份背景,知名大学高材生兼室友,可能只是因为平日里的一点嫌隙,造成了目前的结果,成为大众茶余饭后的谈资,言必指“现在年轻人心理怎么怎么”,“现在大学生怎么怎么”,义愤填膺地叹息人心不古,世态炎凉。
但公众的想法不该成为最终判决的依据,法律应该有其独立性。我觉得从目前公布的信息来看,林同学投毒的事实是明确的,但还有一些情况没有调查清楚:
1. 投毒时间是在愚人节前,这一特殊的时间点来看,嫌疑人的主观意愿还是恶作剧为主,并不是取人性命;
2. 被害人只喝了那一口,是否可能达到毒物的致死量?嫌疑人究竟使用了多少剂量,以何种方式投入?
3. 最早的新闻中有过一个提醒使用该药品的短信,是否已经查明?(可能公布的信息中已经交代,但我没有获知);
4. 被害人的死因是否存疑?
因为有以上疑点的存在,如果贸然地宣判了死刑这一结果,如果在未来发现了新的证据反驳这一判决,那么对于嫌疑人家属也是无法挽回的损失。我并非反对死刑,但毕竟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定要慎之又慎。我们不该因为对方是“天之骄子”而决定就从他开始废除死刑,但我们也应该在使用这最终的裁决手段前,有100%的把握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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