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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芳华

刹那芳华

作者: Tanya_a | 来源:发表于2017-12-29 21:01 被阅读0次

    岁月匆匆,千帆过尽,回首当年,那份纯净的梦想早已渐行渐远,如今岁月留下的,只是满目荒凉。数千年沧海,浮世芳华,袖中云烟,回首处明月清风,却是浮生一场。

    刹那芳华

    没赶上芳华的点映,趁着电影上映前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唏嘘不已。对比电影,我更喜欢严歌苓笔下的芳华,虽然她将人性揉碎了扔一地还不忘继续践踏一番,让人心痛与绝望,但那些才是最真实的描述与表现;而冯导红黄色镜头下的青春笑脸,羞涩娇羞的情意表达,战友间的嬉笑怒骂,青春故事里那些无处安放的激情,更多的是对逝去青春年华的一种怀念,那些或快乐或悲伤的时光都充斥着荷尔蒙的味道。

    严女士风趣幽默的笔锋会让你在笑过之后免不了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心塞不已,虽然给大家讲述的是那个特殊年代下人们的遭遇,可当你着眼于当下,当下与过去有区别吗?呵!只不过是换了形式的存在而已,只不过人性在那个特殊极端的年代的推动下,更赤裸地展现出来了而已,当我们将所有的目光注视到那个时代,批判它,痛斥它时,我想如果“时代”能说话,它最想说的就是:这个锅我不背!我想严歌苓将真实的人性这样毫无保留地呈现给大家,本意应该并不是给大家带来绝望与忧伤,而是想通过作品引发我们对人性的种种思考,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季老《牛棚杂忆》的原序,他说他期待着当年在浩劫中遭受痛苦折磨的人们能够将之前的伤痕通过文字表露出来;或是当年那些将别人甚至折磨至死的打砸抢分子能够站出来把当年自己折磨人的心理状态及折磨过程写成文章,期待他们秉笔直书,可惜都落空,于是就有了他这本书的产生,以此让更多经历过的人出来说话,让更多知情人士出来说话,不让历史的悲剧重演。确实,悲剧再没有像历史一样重演,但我想,人的劣根性还是永远不会因为悲剧的结束而向其完全相反的方向发展。

    命运相逢,一场芳华

    在那个意气风发、激情燃烧着、热血沸腾的年代,一群风华正茂的年轻人相聚在了这个充满理想的红楼中——军队文工团,没有早一点,没有晚一点,刘峰,何小曼,萧穗子,林丁丁,郝淑雯就在此相遇了,于是就构成了一个个鲜活的有关青春同时又有可能改变未来走向的故事...

    刘峰

    出生木匠家庭,乐于助人、本性质朴善良,在团里可谓是“干尽好事,占尽美德”,什么脏活累活臭活,只要有他在,只要他能上,主动请缨,放在过去是“活雷锋”,搁现在就是“万金油”。

    何小曼

    出身卑微,本还有一个呵护着自己的父亲,然而父亲却在“反右倾”中被打倒,最后因为文人仅有的一点自尊被践踏而自杀,之后母亲的改嫁,让她开始了寄人篱下的生活...我想小曼的母亲对她还是有爱的,否则她不会在小曼生病时搂着她睡,然而母亲为了换取丈夫的开心,牺牲了自己的女儿,在爱小曼和自己之间,她爱的天秤偏向了自己,而有了弟弟妹妹后,母亲仅有的一点点爱也渐渐地变成了疏远:母亲会因为小曼想要母亲的红绒线衣掴她耳光,说等她长大了再给她,而当她就奔着那件红绒线衣长大后,却在继父的主张下给了妹妹...也正是在此时,为小曼日后的遭遇慢慢地埋下了种子...

    小曼是个极度需要疼爱的孩子,是个极度渴望被爱的孩子,是个为了得到母亲的心疼,可以去拿身体的疼痛去换的孩子,当一次次的期望化为泡影时,她毅然决然地逃离了母亲,逃离那个连保姆都可以欺负她的“家”,去到了文工团...

    林丁丁

    天生自带娇嗲,连身体都配合着她的这种娇柔,平日里说话还带几分天真,对男孩子的殷勤半推半就,这样美丽清纯还带有几分嗲让人燃起欲望的女孩子,当然是文工团内的焦点。

    萧穗子

    和小曼一样,穗子也是属于文工团中的最底层,她出身不好,还因为爱写东西被视为怪胎,所有的一切注定了她只能作为文工团里平庸不起眼的存在。

    郝淑雯

    那个年代被选入文工团的人,要不就是有出色的专业,要不就是有一定的家庭背景,作为空军首长的女儿,当然她属于后者。香艳性感,同时坚实的家庭背景,让她不乏处处都带着几分优越感和趾高气昂。

    纠葛不休,便是人间

    在那个相互猜疑、小心翼翼、复杂敏感的年代,可以是纯真任性未褪的样子,可以是为了满足虚荣暗地使坏的样子,可以是各怀私心的样子,也可以是为了自保六亲不认背叛的样子...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里,那些整天赞美表扬你同时又享用着你的好的人,可能心里却藏着嫉妒与不服气,然后等着某一天你露馅趁机踩你一番,却完全不会因为你一时的“不好”去为你辩解。

    刘峰

    那个年代是喜欢也不敢明说的年代,同时也因为刘峰的内敛性格,导致他对丁丁的好也是非常隐晦的——“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驼儿,填上芝麻糖,做成甜饼”,请丁丁同宿舍的所有人,其实目的只为了丁丁一个人。

    这个只会干活的老实人,去北京学习也不辞辛苦地给女兵“人肉代购”;每次在文工团某些家伙们偷吃了包子馅时,都会把空空的包子皮夹到自己碗里;文工团内每一处的破损都有他修补的身影和补好的痕迹;为了给炊事班马班长节省结婚开支,帮助班长亲手打沙发...

    丁丁成功入党;刘峰被穗子要求看他打好的沙发,而正巧穗子不在,丁丁在;丁丁本有的娇嗔和有意无意的糊涂都促成了“触摸事件”发生,而这次事件让刘峰从神坛的模范承包户突然坠落到了人间,“就仿佛刘峰一直展现于世人的超我是那么完美,可那么一瞬间,发现了他掺杂着自我和本我”,就好像耶稣有了七情六欲,而他作为普通这也就是当他的手指碰触到丁丁的那一刻,丁丁会突然喊着救命然后逃离舞美库房。事件过后便是劈头盖脸的批斗,曾经夸赞过他的人把当时夸赞他时的“激情”几倍之上地又用在了对他的批斗...似乎大家都喜欢用道德的标准要求了别人,而用法律的标准约束自己;似乎大家都喜欢看“神”从云端跌落到泥土;似乎大家都不愿意看到同是人,自己比别人平凡...就这样,刘峰被“贬”到了伐木连,也正是从此时他看清了看淡了“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茅坑,臭的招苍蝇,脏的生蛆”,本意的善良被夸大,自然的真情流露被认为是下作,而简单地碰触被意淫被篡改,在那个满是标语和口号的年代,你可能一夜之间成为人民的英雄,光芒万丈,你也可能成为历史的罪人,连继续活下去都需要勇气,就如之前白岩松的一次访谈中提及:需要你时,你就是国家的脊梁,不需要你时,你就是国家的叛徒。这一刻的赞美有多猛烈,下一刻的暗潮就会有多汹涌...

    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刘峰失去了右臂,但是庆幸的是虽然这次灾难之后又让他成为了英雄人物,但这一次少却了以前的“神化”,终于可以归于平凡了。

    何小曼

    逃离了那个冰冷的第二个“家”,摆脱了“拖油瓶”标签来到文工团的小曼依旧不受待见,依旧不被人理解,大家会因为她的一些“怪癖”歧视取笑她:她会把一条离开家时被母亲梳过的“法国辫子”藏在军帽下好久好久以此来保留母爱的痕迹,直到洗头发时打了死结才用剪刀剪掉;极度缺爱的小曼,会在卫生员从她嘴里取出体温表往寒冷的门外走时,催促卫生员赶快看体温,担心体温表会因为暴露在低温下温度下降;她会将一块很小的元宵馅舔舔又包起来,等熄了灯接着舔,她会把馒头掰成小块儿,用纸包起来,一点点地吃,而这些动作只是因为在大伙分享家里给捎的零食,故意将她遗漏时,她也有零食吃...其实小曼也是渴望融入到这个大集体中的,她也是渴望被爱的,不然,她不会伪装发烧生病来延续被文工团战友的关爱。

    文工团的舞蹈排练时,完全被“边缘化”的小曼会因为那股“馊味”被舞伴朱克嫌弃,被整个小集体嫌弃,都不愿意与她搭档,都不愿托举她,而就在此时,刘峰自愿跟嫌弃她的朱克换了位置,而大家并不觉得刘峰的行为意外,“平常脏活累活都是刘峰抢着干,何小曼不外乎也是刘峰的一份脏活累活”,但对小曼而言,这一个简单的托举,却照亮了小曼的一生,“他的触碰是轻柔的,是抚慰的,是知道受伤者疼痛的,是输送了私人同情的,因此也就绝不只是一个舞蹈的规定动作,他给她的,超出了规定动作许多许多。他把她搂抱起来,把她放置在肩膀上,这世界上,只有她的亲父亲那样扛过她......让她感到安全踏实,感到被宝贝着,感到,那一会儿她是娇贵的,是被人当掌上明珠的。”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最能珍惜善良,而刘峰对小曼的这一个不动声色的好,却浸润到小曼的心田,这也为日后小曼对刘峰无悔地做一切埋下了种子:在刘峰被下放到基层的前一天晚上,只有小曼为他送行;在战争中,她会甘愿在上百号尸体袋里挨个翻找刘峰的名字,只是为了确定他仍安好。

    当小曼以为她的转机就要到来时,其实她伪装发烧来博取关爱被识破了,在被团长利用完后,她也被下派到了战地当护士,并在一次拯救男兵的行动中获得了“战地天使”的称号,这个从小被上帝诅咒一直生活在冰寒之下的孩子,这时突来的荣誉与崇拜却像一把熊熊燃烧着的火炙烤着她,这种极端快速的转换最终使她精神分裂了...

    林丁丁

    上帝的宠儿,同时就像现在很多漂亮女孩一样,也有一个“豪门梦”,而在那个年代,她的“豪门梦”是给首长做儿媳的梦。漂亮还特会撒娇的人“命都不会很差”,所以她根本不缺追求者,刘峰也在其列,但她对刘峰根本没有想法,却默默地接受着刘峰对她的好,文工团那会儿,在她所有的追求者中,最终徘徊在了送她表的两个候选人中:宣传部的摄影干事送的上海表,门诊部的内科医生送的摩凡陀。

    最后,丁丁既没嫁给摄影干事,也没嫁给门诊部内科医生,在姑姑的帮助介绍下,她如愿以偿地做了副司令的儿媳,丈夫是军事科学院的研究生,而她除了美貌和当初文工团的唱歌技能就什么都没有了,这样没文化还不上进的人,妯娌小姑子怎么挑剔挤兑她,就连她的丈夫都觉得是她让她在家里抬不起头来,就这样丈夫在家里人的催促下,在出国读博之前跟她离了婚。

    我一直认为无论是富二代还是官二代家庭,不仅仅是需要一个拥有青春美貌的女人,还需要有除此之外的某些不会随时光贬值的价值,这就是大家说的青春美貌是有赏味期限的。每个人都无法避免年华老去,但是在这逝去的岁月中,每个人都可以将自己打磨成无可替代的古董,这样才会在未来的日子里少一些焦虑与不安。

    萧穗子

    那个时代,家里有一个被“打”,如果不保持一定的距离都有可能受到牵连,就算没有受到牵连,也会因为与之抹不去的关系备受歧视,萧穗子也是其中一个,因为父亲是诗人、电影编剧,而诗人本身就是怪胎,然后被“打”后,她也一直是文工团被议论欺负的对象,而这个处在“边缘化”的人,这个因为别人的背叛也被批的人,终于在小曼的到来之后迅速摆脱并很快的融入到了集体,“我们都是可怜虫,一旦有一个可怜虫遭殃,危机就被转嫁了,暂时不会降临于我们,我们也就有了短暂的安全。于是我们要确保这个可怜虫遭殃的时间长久一些,把我们的危机转嫁得长久一些。”可能大家会觉得穗子没有同情心,对于小曼的遭遇太过冷漠与旁观,因为她是最理解被孤立感受的,但是我觉得每一个时代下的每个人都特别渴望能依附到集体之中,都害怕被集体冷落抛弃,而这种被迫的边缘化,我们都有责任,都是需要反思的。

    在小曼没来文工团之前,当时的穗子作为怪胎的女儿,也被冠上“小怪胎”的名号。而当时与穗子有书信往来的漂亮成熟的少俊,引来了郝淑雯的嫉妒,“俗来自民间,民间就是接地气,所以俗气代表着生命力,不俗的人往往魂比肉体活跃”,然后在郝淑雯背地里的勾引下,少俊被怂恿去告发穗子并将穗子的情书上交给团领导,从而引发了对穗子激烈的批斗。“我们当时怎么那么爱背叛别人?怎么不觉得背叛无耻,反而觉得正义?”而明白“背叛别人的人也终会遭别人背叛”这个道理的郝淑雯却在可能的被别人倒戈之前,找父亲帮忙,蹬掉了少俊。

    郝淑雯

    仗着自己的家庭背景以及香艳性感似乎催生了她傲慢泼辣的性格,催生了她喜欢“搞事情”的性格,因为穗子与少俊书信往来的暧昧,她心生嫉妒,用美色说服少俊去告发穗子;在海绵假胸事件中(以当时人们能够接受的观念,这个绝对是能上升到政治层面的严重问题),她审判何小曼的那个架势,俨然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经过这次事件后,文工团内女兵们对小曼的歧视蔓延得更快了,连同男兵们都受到了传染。

    在她甩掉了少俊后就嫁给了一个具有蛮荒开拓精神的“二流子”,改革开放后,二流子赚钱成了商人,作为他的妻子,那郝淑雯也成了富婆。

    最坏的年代洗净铅华

    回到老家的刘峰与长途车售票员结了婚有了女儿,后来老婆跟人跑了,然后独自一人去到海南做盗版书生意,在自己穷困潦倒之时与一个叫小惠的“妹妹”一起生活了两年,而这个“妹妹”将刘峰鼓励资助她的钱拿去整了容,最后在她生活好点后离开了刘峰。晚年刘峰身患肠癌,小曼在他病床前守着他,照顾着他,直至去世;小曼在当护士的时候,与她照顾的一个男病号相恋并结婚了,然而她丈夫在结婚后的第二年就死在了战场上;离婚后的丁丁又嫁人了,随着第二任丈夫举家移民澳洲,做了中国连锁快餐店的老板娘,最后因为对生活的不满再次离了婚,离婚后的她在国外给人当了几年保姆,最后找了一份看空房子的工作。对比以前文工团里被人当掌上明珠的她,现在的她身材走样,头发稀疏,嗓门又大又毛躁,笑的嘎嘎响;萧穗子成为了一名作家;郝淑雯被有钱丈夫的诸多“小三”逼退位,最后只得到了两套房产...

    这一代人的芳华逝去,最终曲终人散...命运无常,无论是处在哪个年代,无论是伟大还是平凡,繁华还是荒凉,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不容易的,最后都会芳华落尽,或许,在流经的岁月中,我们需要尽可能多一点点的慈悲...

    我们把生命交给了时间

    时间就在那里肆无忌惮地婉转

    仿佛一朵柔媚的羞花

    忘却了易逝的年华

    当枯萎慢慢飘落成凋零

    我们才又记起了过往

    可那陌生的远古却泛动着鲜活

    于是在一晃的错觉里

    我们似是而非地明了

    在我们把生命交给时间的刹那

    时间便偷偷变成了年代

    年代变换着模样

    把那陌生着的鲜活

    缤纷成了一场似假还真的梦幻

                    -------风清扬《我们的远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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