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洁在某一综艺节目中哽咽的话语“我不会再结婚了”,打动了很多人的心。虽然每个人的看法不同,评论也是有互相对立的观点,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女人在不好的婚姻中受到的伤害难以消除。这伤害,在精神上更痛。
曾经,媒体也报道过何洁婚姻的幸福,丈夫赫子铭对她的疼爱。这一切,谁又能说就是何洁真实的婚姻状况呢?到底怎么样,只有何洁知道。
很多表面上看起来完美的丈夫,只有跟他生活在一起的那个人才知道。
哪怕是他的父母,都不一定清楚他在婚姻中的样子。因为面对不同的人,人会本能自动选择态度、感情。即使有些人功力深厚,能很好的伪装自己,总也会在某些方面流露出来。
这,就是本性。
芊芊也很想离婚,这个念头一直折磨着她。
在别人眼中,她的丈夫高大帅气,为人和善,处事公平,敬老爱幼,彬彬有礼……总之,经常有人对她说你丈夫人不错是个好人。言下之意是你运气好找了个好老公。
每当这个时候,芊芊就什么也不说。她无法违心地附和别人,也不能马上说老公对她其实一点都不好。她觉得别人说好你立马反驳,一是别人觉得你不懂事,二是说了别人也未必信。
她的老公,在家里都不怎么理她。哪怕是芊芊找各种话题与他聊,他最多也就敷衍三句。
芊芊说,看着一个女同事一天内要数次和老公通话她很羡慕。并且那女同事的老公除了说正事打电话,也经常打个电话就是为了关心女同事好不好。
她与老公很多天也不会通一次电话,连她羡慕的那个女同事也说你都不和老公打电话的,你老公也不和你打啊。
终于有一天芊芊的丈夫给她打了一个电话,有事情让她处理。结果她那个办公室的人都感叹了句“终于见你老公给你打了次电话。”
如果说反正每天下班后在家里就见到了,不打电话有什么关系。那么当她老公出差的时候,一连数天也不会有任何信息。芊芊忍不住拨过去,她丈夫的第一句话是有事么,第二句话就是没事挂了。然后就真的挂了电话。
我忍不住说教她,他冷你热啊,还怕搞不定?
芊芊很无奈,我怎么可能没试过呢。每次还没凑近,他在语言、神色和行动上已明确地表示出让我滚远点的意思了。这么熬了几年,我也死心了。
我很奇怪,问她,难道在谈恋爱的时候你没发现吗?
她说那时很正常啊,还有点粘我。自从我怀孕后就变冷了,当时还以为他是感觉压力大所以没以前活泼了,没想到生下孩子后更冷了。我有时候都怀疑他是不是喜欢男人,也偷偷看过他的手机,也当面质问过他,不管怎样,他就冷冰冰一个态度,也不给你解释。我次次都想离婚,可看到刚生下的孩子马上就没有爸爸就舍不得了。头两年我还很有抱希望,受一次次打击我也能自己原地满血复活,可现在,一点信心都没了。
如果我离婚了,我一定不会再结婚。芊芊很坚定地对我说。
高大姐则不同于芊芊,她是离婚很多年了,这样的问题我也不好意思细问,大概有十多年了。一个人养着儿子,直到儿子大学毕业,现在也工作了。
说起儿子高大姐精神振奋。说起婚姻,高大姐就没什么兴趣了。
她说当年自己也是怀着无限美好的憧憬步入婚姻生活的,哪想到被狠狠拍了一巴掌。
结婚不久,她发现一向处着还算可以的婆婆不知怎的就对她有意见起来,她本着父母的教诲婆婆也得当娘对待,越发小心顺着婆婆,却看不到效果。
大概是婆婆觉得指桑骂槐起不到作用,有一天就直接对高大姐明说了,把她的工资全部交给自己保管。高大姐当然不同意。
婆婆进一步劝说,你们小年青不懂事乱花钱,自己存着也是为你们好,你们有需要再向我要。
九十年代中期,在不发达的内陆小县城,人们的思想也没那么扩散,工资就是收入的唯一来源。婆婆要她全部的工资,那就等于断了她的生活。
高大姐说,总不能买点卫生纸的钱都给婆婆要吧,再说我也有朋友人情往来,难道什么都给她要,她要觉得我那个朋友不用交呢,这不等于控制了我?我要孝敬父母也得经过她同意,她要不同意呢?就是同意了也得限制我次数吧,顶多年上节上行,平时还不得说我。我爸妈辛苦养我成人,我没喝她家一口水,这到头来成她家的奴隶了。
高大姐一天不同意,婆婆一天没好脸色。
最终,高大姐微凸着肚子搬到了单位的单身集体宿舍,一张铁制的高低床收留了她。
高大姐的丈夫觉得这样下去不是事,就劝说高大姐不拿出全部的工资也行,拿一部分吧。并表示这是他好不容易和母亲谈下来的。
高大姐一听就怒了,凭啥?你的工资就全给了,我的也给,还让不让我们活了。
高大姐丈夫说,咱也花不着什么钱啊,在家里住,吃喝也不用管,没啥花钱的地方。再说我的工资不就是我妈给我存下的才娶了你嘛。
说到这里,高大姐更不同意了。公婆都是农村的,婆婆是家庭主妇,没有收入,家里还有一个小叔子,上学结婚哪里不要钱。公公年龄大了,外出打工也挣不了多少钱。况且那个年代外出打工的也少,机会也少。
高大姐的坚持保住了工资,也埋下了隐患。
自此后婆婆看她不顺眼,矛盾摩擦一点不少的出现。而丈夫明显的偏向自己的父母,消耗着夫妻感情。
我问高大姐这些年没想过再结婚吗?
结啥?一个人多自在,不用面对家庭的乱七八糟,省心。高大姐这样说。
其实我知道,高大姐后来也是谈过男朋友的,只是谈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