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说人性。辩证矛盾体之四。在日常生活中,有一种人经常抱怨这,经常抱怨那,总感觉在人世间没有受到公平待遇,但又说不出其缘由是什么,实际上这种人就是辩证矛盾体的典型代表。二千多年前,就有人提出了“怨天尤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观点,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人们只是在口头传诵,没有植入灵魂的思考。古人提出的“三才观”(天地人),要求自然和谐、相互尊重,并且不能逾越规律、准则及法则。经常抱怨的人,就是在辩证法则中没有找到矛盾的焦点,始终认为自己的困难和挫折,都不是自己的原因,而是他人的原因造成的。这类人,小而言之,属于自私自利;大而言之,则是认知缺失。什么是幸福,这是人们经常思考的问题。就此论题,又有多少人在思考中想明白了。人生不易、人生痛苦,这是人生的本有之义。人生中“斗中求存”具有普遍意义,也可以理解为,要生存要发展,必须在斗争(奋斗)中找到平衡点。我们生活在矛盾之中,如何将矛盾处理好,就应该用矛盾的法则,即对立和统一贯穿始终,达到相互统一。矛盾具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在合理的范围内,顺从矛盾的普遍性,又要结合自身特质,找出矛盾的特殊点,这样一来,经常抱怨的人,也能有所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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