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普通的人,普通到让自个不喜欢自己,普通到可能没有人注意到自己。但其实我也不普通,因为我身上每一个部位都是独特的。
人总是矛盾的个体,一方面想着要享受独处,但当真的面临孤独时,却害怕孤独。终究是还没有学会好好地与自个相处。
我喜欢着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做千玺,他内敛的表面装着一个成熟的小孩,他教会我无论好的坏的都试着去接受,因为这些都是独一无二的感受。
背上书包的旅途渐渐地越来越少了 ,我快毕业了。其实我也就是大二而已,但是真的感觉时间过得很快,很快我就毕业啦。
时光匆匆, 我们就这样老去啦。来不及说再见,我们转眼变成了大人的模样。画着浓妆,穿着恨天高,慢慢地步入婚姻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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