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郑州,惊于他的纷乱。
像极了一个只饮烈酒的男子,历经了数年的炎凉,眉目沧桑。
他是裹着霜雪与风尘的。骨子里镌刻着桀骜,冷眼看着光怪陆离的人世间,享受孤独的宿命。
他不需要爱情。也许在少年时,被一个妖冶的女人狠狠伤过,便心灰意冷了。践行着此生只爱一个人的诺言。
加了冰的伏特加,辛辣的大前门,灯火阑珊的夜市,还有一把暗沉的民谣吉他。
这就是我初见他的模样。那时,我穿着一条白色裙子,过肩的长发没有束起,在北方的大风中狼狈失措。
他淡淡地瞥了我一眼,拨动了几个和弦,弹的是《南方姑娘》。
但我觉得,《董小姐》更适合他。他曾多情地爱着自己的董小姐,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的宿醉,在灯红酒绿中不再对谁满怀期待。
我爱极了这种略尽沧桑的成熟,带有沙哑的颓废。我知道,倘若他寻到当初挚爱,绝对会至死方休地霸道占有。
如果我向你告白,一定是呛着烟酒,歇斯底里地对着你远去的背影,大声喊着“我喜欢你”。
然后,我就要回到我的南方。
因为,你不属于任何人。
现在,该轮到我在五月的清晨丢失睡眠了。我抱着你给我的吉他,拨动了和弦。
那是我在北方寒冷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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