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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和注意事项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和注意事项

作者: 站长网志 | 来源:发表于2020-09-20 09:56 被阅读0次

    小编最近在椒江刚买了套期房,为了节省贷款利息,特地到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情况。公积金利率相比较商业贷款利率来说更低,特别多的人选择用公积金贷款,可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申请,所以要满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然后再了解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和注意事项

    台州市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留存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补缴、趸缴等形式不视为连续缴存。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平均收入应当大于或等于月还款额的两倍。

    3、有规定期限内(详见第十三条)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4、申请人及其配偶两年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职工家庭成员都(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认房认贷”原则,即家庭成员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户口所在地、工作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以下简称“规定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受理规定区域内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以不动产部门登记结果为准,土地性质为集体的不计入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可享受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结清满12个月后可再次申请,不再受理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6、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原则上必须以职工家庭本次贷款申请的住房作为抵押物,建造的自住住房土地性质为集体的,申请人需提供其他住房作为抵押物。所购住房为“子母套”,采取纯公积金贷款的,必须两套一并抵押;采取组合贷款的,在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银行与商业贷款银行一致的情况下,可分开抵押。

    7、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相关规定。

    8、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购买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如职工需同时申请组合贷款的,根据公积金中心和银行的首付比例高者为准。

    以下情形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12个月内

    2、职工家庭已享受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职工家庭(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台州市规定区域内已有两套住房的,不再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

    4、职工家庭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有两笔及以上商业性住房贷款未结清的。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台州网事小编截取了比较实用的条款,希望对大家有所用处。目前台州公积金贷款的利率3.25%,各大银行按揭的商业贷款普遍利率是5.2%,这样的差幅,可是一笔很大的钱。总之一句话,买房能用公积金还是要用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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