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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妥协一种

余华,妥协一种

作者: 孙烜之 | 来源:发表于2018-10-14 00:02 被阅读21次

    这篇文论的标题是从余华的另一篇小说名《现实一种》上化出来的。发表于一九八八年的《现实一种》,与后发的《许三观卖血记》行文风格绝然不同。《许三观卖血记》可算是新写实小说,《现实一种》倒名符其实,称得上是先锋小说。

    “天刚亮的时候,他们就听到母亲在抱怨什么骨头发霉了。母亲的抱怨声就像那雨声一样滴滴答答,”……“她折断了几根筷子,对两个儿媳妇说:‘我夜里常常听到身体里有这种筷子被折断的声音’,……她继续说:‘我知道那是骨头正在一根一根断了。’”

    这是《现实一种》的起始部分。从文字里,分明可读出一种对文本的探索式的、甚或是魔幻性的氛围。这种文字氛围,到了《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业已全然不存在了。可以说,余华的文风大变:内容更故事情节化;文字更平实易懂,对白生活口语化;叙述手法趋向传统化,可读性更强了。

    事实上,也正是这两部书,为余华赢得了文坛内外的众多的认同。似乎也是通过此二书,余华从众多同时期的先锋作家群里脱颖而出,其名之盛,俨然已成为中青年作家的代表性人物了。小说的可读性的强化,也为其赢得了市场。可以说,余华在纯文学作家中,既得到批评家的认同,又得到读者市场的认同,是一个典型。

    然而,对刚发萌的中国先锋文学来说,余华的成功,显然具有讽刺性。如果将先锋作家余华的成功,看成是对先锋性的妥协后的成功,或许对中国先锋文学的打击,将是毁灭性的。因为余华不是凭其先锋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或《此文献给少女杨柳》走向成功的,而是凭新写实的小说《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这种现象,也许暗示了,先锋文学已在中国式微,它必将对余华之后的作者们产生深刻的影响。“既然余华等走过这条路,证明是条险道,业已回头,我们就不必再费力走一次啦。”事实上,以当今文坛后起之秀,诸如朱文、韩东等的小说来看,可读性与故事性,已是他们决不容忽略的了。而余华的成功,对同时期的先锋作家,刺激更大。至少马原,也已在渐趋妥协。

    不管是对先锋性的妥协,对市场妥协,还是对读者妥协,对北方语言的妥协……可以说,余华的成功,就是妥协的结果。

    一、失落的母语

    余华在浙江海盐度过了他的青少年时期。这一时期,对一个作家一生影响最大。正是这一段成长岁月,奠定了一个人对社会、人生的认知,确立了对生活的观察视角。尤为重要的是——语言作为思想的载体——海盐方言,业已成为余华写作思考的活载体。而且这一趋势,将伴随其一生。这里边就产生了矛盾:写作用的北方方言与思考用的母语的冲突。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的意大利文版自序里,亦道出了此种困惑:

    “我就是在方言里成长起来的。……口语与书面表达之间的差异让我的思维不知所措,如同一扇门突然在我眼前关闭,让我失去了前进的道路。”

    “我在中国能够成为一位作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在语言上妥协的才华。我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语言上的故乡,幸运的是我并没有失去故乡的形象和成长的经验,汉语自身的灵活性帮助了我,让我将南方的节奏和南方的气氛注入到北方的语言之中,于是异乡的语言开始使故乡的形象栩栩如生了……”

    这种困惑,与余华有相似的从南方到北方的生活经验的曹雪芹,二百五十年前就有了。从《红楼梦》数十年删改后留在多种版本上的痕迹看,曹雪芹将底本里原先的吴语及南京话字眼,逐渐改成北方方言。当然,还是有相当的方言文字留了下来,因为曹雪芹的母语毕竟是南方话。比如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中:

    ……刘氏在一旁接口道“……先不先,他们那些门上的人也未必肯去通信。没的去打嘴现世。”

    这里边的“先不先”“现世”都是南方口语,语言鲜活,衬得人物形象也更鲜明了。再有:

    “……满屋中之物都耀眼争光的,使人头悬目眩。刘姥姥此时惟点头咂嘴念佛而已。”

    这里边的“耀眼争光”“点头咂嘴”,似乎也是南方话。

    在这一点,余华和曹雪芹是共通的。我在《许三观卖血记》里,也发现了一些方言留存:

    书中有一处,曾用“活脱”这个吴语,来形容相像。又比如:“……他抹一抹嘴,眼泪汪汪地回到座位上”句里的“抹一抹嘴”“眼泪汪汪”,也是南方方言。再有:

    “许三观将竹竿从井里取出来,搁在井台上……”这里的“搁”字,当是南方母语。而在第六章,“……躺在藤榻里,两只脚架在凳子上”这句,就不用“搁”字,而用的北方话“架”字。从这个细节上可看出,余华确确实实在向北方话妥协,而且比他的前辈曹雪芹妥协得更彻底,更少留痕迹。语言的鲜活性减少,文本的厚重度更低落。当然这句话里还是留了个只有南方才见的东西:“藤榻”,很有意思。

    真正开启理解《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的钥匙之一,余华自己已说了出来,“让我将南方的节奏和南方的气氛注入到北方的语言之中……”。请注意“节奏”和“气氛”四个字,就是说,《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的语言,尤其是对白,具有鲜明的南方口语感。书中人物的说话,句短,口语化强烈,节奏确确实实是南方式的。这是作为南方读者的我,首先就能感受到的,一如在《活着》中感受到的一样。比如:阿方在回答许三观时,说了一句:

    “淡是淡了,可身上的血就多了。”这句话的语言内涵,显然用南方口语读出,才得其神韵。南方的“气氛”,这种感觉还真说不清,字里行间,是真实地存在着。比如余华笔下的南方的河水:

    “……许三观就这样躺着,被两个人压着,他听到河水在船外流动。声音极其清晰,连水珠溅起的声音都能听到,许三观觉得自己就像是睡在河水中间……”

    再比如南方的冬季情景:

    “……这几天阳光一直照耀着他们,冬天的积雪在两岸的农田里,在两岸农舍的屋顶上时隐时现,农田显得很清闲,很少看到有人在农田里劳作,倒是河边的道路上走着不少人,他们都挑着担子或者挎着篮子,大声说着话走去。”

    这些闲笔,都是很具美感的。这种美感,当然也是作者心里的故乡形象——一种典型的南方氛围。

    这种氛围,和苏童的精神故土——香椿树街,亦有区别。苏童的南方,多的是堕落的、阴森森的感觉,却又不失锐气。余华的南方,除了无奈感,还有就是一种民间化、佛教式的宿命感在内。后者似乎也就更逼近了真实生活中的南方。毫无疑问,南方口语化的写作风格,让余华添分。当许玉兰一屁股坐到门槛上,眼泪汪汪哭起来:

    “我前世造了什么孽啊……”时,相信许玉兰这一个角色,已成功地映进了读者的脑海中,很难再洗掉了。

    二、零度叙述手法的成功运用

    所谓“零度叙述手法”,用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一书中文版自序中的话说,就是:

    “……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位读者……”

    这是理解《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的又一把钥匙。对于小说中人物的好恶评判,作者很少插足评判。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多的也是性格含混的人。零度叙述手法,避免了将人物写得黑白分明:坏么坏到大奸大恶,好么好到高大全。在书里,即使是恶到“吃人血”的李血头,也有其讲人情的一面。也许对于许三观,作者不是全然“零度”,还是对其有所偏爱的,至少这个正面的形象还是很明确的。不过,即使这样,还是能看到书中,许三观的市俗、不争、懦弱的一面。笔者看此书,为许三观掉了一次眼泪。倒不是在他好多次悲惨的卖血经历上,而是许三观去给挂牌“站岗”的许玉兰送饭,将红烧肉等菜放在饭下面。在满目荒凉的乱世中,忽然插入醒目的、暖融融的一笔,让人还是觉得了人世的温情。这一个细节,十足妙笔,许三观的可爱,赫然显见。

    我以为,这种盛行于九十年代文坛的所谓“零度叙述手法”,在中国文学史上,不并是新鲜的东西,也不见得是一种纯然从西方引入的写作手法。似乎,中国的《红楼梦》《海上花》直到张爱玲,早已在走这条路子。比如,曹雪芹在改写《红楼梦》时,日趋地脱离了先前章回小说的手法,自动地减少了回末的批诗。批诗,用现代小说手法来观照,正是作者介入小说发表议论的一个鲜明例证。在这方面,曹雪芹绝对是个孤独的先行者。这或许也是《红楼梦》有别于一般章回小说的一个地方。

    鲁迅称赞《海上花》“平淡而近自然”。这种风格,不正和“零度叙述手法”,有着相类之处?《红楼梦》与《海上花》两书中,人物亦多的是含混性格,作者在叙述时,笔致平淡,亦少介入评判人物。

    张爱玲曾在《红楼梦魇》里,论及凤姐儿时,说:“书中的目的并不是公正——反映人生,人生也很少公正的事——而是要构成她私人的悲剧。”我觉得,这句评语,放在许三观身上,同样是适用的。确确实实,要说许三观的卖血史是一出悲剧,那么造成此种悲剧的原因,除了中国社会荣枯的不确定性之外,许三观个人不争的性格,难道不是更根本的原因?

    中国的小说写法,自五四新文化运动始,日趋欧化。当欧化的长句子成为时髦,中文小说也日益脱离了自身发展的轨迹,到了巴金的《家》等小说盛行时,似乎语言的精炼已不需要了,只要有一种思想,再用欧式长句组织起来即可。直至一九四〇年代,张爱玲一改欧风,创造性地因袭了《金瓶梅》《红楼梦》这一路中文小说技法,可以说是有勇气的。可笑的是,有人将张爱玲归于鸳鸯蝴蝶派,这好比是只看到了《红楼梦》章回小说的面子,而没有看到小说的写作手法,业已超越一般的章回小说的里子。

    一九八〇年代,伴随着西方各种现代派手法的传入,中文小说又进行了一次欧化运动。这次运动的结晶,是产生了一批先锋作家与先锋文学。这批作家注重小说文本结构、语言等的创新,小说的故事性与可读性,倒成了次要的了。举一个表面的现象:余华在先锋小说《河边的错误》里,长于十五字以上的句子,比比皆是。这些,都是欧化的标志。更有长到二十五字一句的:

    “老邮政弄有两个人曾在案发的那天傍晚五点半到六点之间,……”

    而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很少能看到长过十五字的句子。从这个方面上来讲,余华的写作,无疑是在向传统小说的叙事手法上回归。

    中国人在现实生活中讲话,大约是很少有人讲一句话超过十五个字,而不作停顿的。

    可是,零度叙述手法的成功运用,并不等于说余华在中文小说手法上,有了大的创新。因为这种写法,已有曹雪芹、韩邦庆、张爱玲等大家在先,也就有了可比性。余华与他们相比,无论是语言的鲜活性,写作技法的创新度,小说思想意境等方面,皆有逊色。

    语言的鲜活性,前面已讲,余华过多地对北方话进行妥协,而不象曹雪芹张爱玲,敢于有份量地保留。写作技法上,《红楼梦》《海上花》里,有好多“穿插”与“藏闪”的传统手法,相较《许三观卖血记》里,就过于平铺直叙了。

    在张爱玲,则成功融入了西方的心理描写,比喻才情非凡。相较《许三观卖血记》,则基本靠对白支撑,几乎无力着墨于心理描写。这对一个曾在先锋小说时期,就心理描写尝试过多种写作手法的作家来说,不啻是一种堕落。

    在余华的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里,有很多漂亮的意识流动的文字,那是一种充溢着激情的文字。在《许三观卖血记》里,也能发现一点留存。比如写到少年时的三乐时,曾有这么一段描写:

    “他们让三乐走开,三乐只好走开,他经常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吞口水在糖果店外面站很久,一个人蹲在河边看着水里的小鱼小虾,贴着木头电线杆听里面嗡嗡的电流声,在别人的家门口抱着膝盖睡着了……他经常走着走着都不知道走到什么地方了,然后问着路回家。”可惜,作者只是点到为止。

    在比喻方面,余华是有才情的,这一点容后细述。小说的思想意境方面,作者过滤掉了太多的东西,这一点也容后细述。

    其实,作家这种不介入文本发表意见的写作手法,也不是惟一的、至高无上的小说手法。比如对于介入现实生活很深的小说,作家介入其内追根究底,更能包容一切素材,也就不会因形害质,而且小说文本更厚重。比如索尔仁尼琴的《古拉格群岛》。

    在《追忆似水年华》里,如果不让普鲁斯特发表议论,那此书最有趣最值得玩味的地方,也就没了。常常是这样,普鲁斯特刚描绘某一位贵妇人,就笔际一拐,用作家的口吻,对她的言谈作派进行冷嘲热讽,却又写得妙趣横生,更能道出人所见而未发之辞。比如:在刻划德·康布尔梅—勒格朗丹夫人的附庸风雅、不懂装懂时,普鲁斯特插进来挖苦一番:

    “……可是,她那与任何记忆都不相吻合的声音、脸庞和毫无依托的空泛的微笑却在宣布:‘我一无所知。’……”这种人物,这种场景,在现实生活中是真实存在的。说实话,笔者自己也曾有过这种情形,想来留给他人的印象,当和普鲁斯特描绘的相当。再比如:

    “……可我心里清楚,幸福是决不会任人全部占取的,而且阿尔贝蒂娜尚处于不谙世事的年龄(有的人永远跨越不了这个年龄),尚未领悟到,幸福难以十全十美,其原因并不取决于施予幸福的一方,而在于感受幸福的一方……”作者经常发出的此类真知灼见,比比皆是。

    但是,能写出这类文字的作家,终是有些不可求。这只关乎作家的学养与对生活的敏感程度。通篇没有什么故事的情节,只有些感受性的文字,写此类作品的中国先锋作家中,孙甘露写得最流畅,可惜小说都写得不长。写得既长又成功的,目前我只看到陈村的小说《鲜花和》。

    三、对白取胜,显比喻才情

    可以这么说,《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百分之七十是人物对白。这让我想起海明威曾写过的一篇短篇小说《杀人者》。此篇大约百分之九十五是由对白组成。有趣的是,《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的风格,是言简而义深,隽永耐看。在这一点上,和海明威的作品颇多类似。

    余华在人物对白手法的运用上,当已是炉火纯青了。举个小例子,描绘人物动作,不实写,靠对白交待:

    “他们走在路上,一行三人……许三观对左右走着的两个人说:‘你们挑着西瓜,你们口袋里还放着碗……”当然,这类写法,在《红楼梦》中,也已是有的了。

    我一直以为,一个现代作家,有无比喻才情,是其有无天才的标志。福楼拜、普鲁斯特;钱锺书、张爱玲,都是这方面的大师。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里,已见出众的比喻,这似乎也成了我看好他的一种理由。如:

    “……爷爷的手掌就像他们工厂的砂纸。”

    “他们把木桶扔进了井里,木桶打在水上“啪”的一声,就像是一巴掌打在人的脸上……”

    “……饭店是在一座石桥的桥堍,它的屋顶还没有桥高,屋顶上长满了杂草,在屋檐前伸出来像是脸上的眉毛。”是有趣之笔。

    “……他看到阿方和根龙是先拿起酒盅,眯着眼睛抿一口,然后两个人的嘴里都吐出了咝咝的声音,两张脸上的肌肉像是伸懒腰似的舒展开来。”这里边几个动作写得活灵活现,人物就这样被写活了。

    四、对现实政治的过滤

    《许三观卖血记》,对应的年代背景,约是自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某个南方小县城。和何顿相比,余华是聪明的,不实写是某一地。何顿因实写长沙这一城市,弄得有人来坐实其书中之人物而引发官司,在当下中国,这种写法必定是徒生麻烦。余华在书里,只提到城、街、乡下、村、河、厂、桥,这是一种高明的过滤手法。此城的地理位置,也只是知道离上海相距不太远。

    书中令人印象很深的一章,就是对饥饿的描述。此事发生在一九五九至一九六一年,当时中国发生了大面积的饥荒。很有意思,余华就是这个时期出生的。更有意思的是,在描述这段历史时,一直称之为“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据近十年来披露的材料看,人祸也是一大主因。余华在小说中,居然坐实自然灾害这一说法,还让老天爷发了场大水:“水灾过去后,荒年就跟着来了。”

    再有,书末许玉兰在大骂三个儿子没良心时,又提到“……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看来,谎言讲了千遍万遍以后,还真能成为真理。

    在书中,作者没有实写“自然灾害”时期,有没有人饿死。这些过滤,显然削弱了作品现实的批判和人道的力量。

    红卫兵盛行时期,一乐二乐正在上中学。而他们的性格表现,却一直和前期一样,没有受到社会舆论和左右同龄人的激进影响,而有大的起伏。在现实生活中,此种状况是少见的。这只能说明作者过滤文革的东西太多了。

    过滤太多,书就显得单薄。

    在封底,比利时《南方挑战》对此书有很高的评语:“这是一个寓言,是以地区性个人经验反映人类普遍生存意义的寓言”。确实,余华经常在此书中发出寓言式的句子。还没开始发大水,借许玉兰之口,早已未雨绸缪了:

    “许玉兰经常说:‘灾荒年景会来的,人活一生总会遇到那么几次,想躲是躲不了的。”这句话里,宿命的味道太浓了。

    又如,小说末尾,当许三观被告知他的血已没有人要时,说了句能体现此书主旨之言:

    “以后家里要是再遇上灾祸,我怎么办啊?”在这里,你可以理解成一个民族之文明业已发展到极致,其靡烂的身躯里之血液,也日渐老化;整个民族的血性,早已不活跃。再遇上灾祸,怎么办?只有灭亡。这也许就是作者想告诉读者“卖血”的隐喻。

    一句话,作者的姿态是先验的和宿命式的,也是无可奈何的。也许此书结在此处,将更“有余不尽,回味无穷”。

    既然余华写作是用南方母语思考,言语节奏也是用南方母语,其精神故乡,写作氛围都停留在故乡浙江海盐。那么,自他长住北方,远离南方故乡之后,对故乡现实是否会有一种疏离之感呢?这也是我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产生的一个疑虑。余华的故乡,其实也只是他心内的故乡了。十几年的离开,整个九十年代南方社会世俗生活的繁杂更迭,余华显然是隔膜的。九十年代,中国世俗社会的变迁,放在整个时代的长河里来看,也可称之为“巨变”。王朔在《我看金庸》一文中,霸道地说老金:

    “老金大约也是无奈,无论是浙江话还是广东话都入不了文字,只好使死文字做文章,这就限制了他的语言资源,说是白话文,其实等同于文言文。”

    余华是金庸的老乡,这句话,同样也对应到余华身上。

    于是上述的疑虑,也更加重了。

    每个南方人在写作时都有这种困惑:自己日常生活里鲜活的母语,入不了文。而正在流行着的鲜活的北京(北方)方言,王朔这类北方作家可以随手写入文,而且还能成就一种独创文风。什么“爱你没商量”,什么骂人时“丫的丫的”,在南方的真实语境中,根本不存在。说实话,作为一个南方人,我到现在也不理解“爱你没商量”这一组词,是怎么折腾出来的?反正,在南方的语境里,永远生不出来。

    二〇〇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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